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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第三十四章中陈仓非“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中的陈仓,而是在荆州南阳以西一个地方。
而不是司隶的陈仓,那个陈仓还在汉中以北。
在长安以西。
为了凑对日子,保证我们比董卓早到汉中,我们三天就赶到了汉中,实际上在当时,除非我们全为骑兵才可能,步兵日夜兼程都很难讲。
(……可能勉强可以爬到那里:)
汉代出现了隶书,已经和现在的文字差别不大,不过还是繁体的。
:)稍后,草书也开始出现。
不过印章一直用的是篆文,小篆,到现在还有篆刻这一门专门的艺术。
还有,本书不是历史!
地理上,九分真,一分假,(一些地名,一些路线,一些城,为了需要);历史上,一分真(天灾,有些还被我扩大了),九分假;人物上,半真半假。
:)
中平二年三月十二日,天近正午,汉中这里雪停的比我们那里早,裸露的地面没有长出草,在灿烂辉煌的太阳下,虽然还是有点寒冷,但还是能感觉到夏天的即将到来。
但这些都不是我们该注意的,因为只有历史上会记下这天的情况,这天,无论胜负,西凉人都必须被称为勇士。
因为,他们用五万人将我们十七万大军拖到了最终决战。
而这时,他们决战的信号已经发出!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点了个头拍马就跑出阵来,身后传出另一阵鼓声,我知道有人会和我一起冲锋。
我明白,确实如文栋兄所说,要想赢得此仗,必须胜出眼前之役。
现在,对手在如此危急之下,想出这个应对之策,把这个战场的局势又再次扭转过来。
现在,只有击杀董袭,才是最快结束这战斗的唯一办法,幸好对方阵中只有他了,他不用上全力,也没有办法挽回这个局面了,就为这个原因才让他如此近的在我眼前。
我纵马追向董字大旗没入我阵地的地方,自然而然的接着,我也进入了厮杀的中心。
远处看到尘土飞扬中厮杀时,我的心里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当我进入时才发现,这厮杀遥远比故事中的屠戮要更为残酷,因为所有人的身边都有自己的敌人,通常还不止一个,他们根本不是在杀人,而几乎是带这一丝绝望的防着自己被别人杀,就算是那些彪悍的西凉人。
我杀的第一个人,我记不得他长的样子,因为当时他斜刺里冲出来,我下意识的右手拽起天狼,就是一扫,打中他的脸上,一个什么东西溅了我一身,不过不全是红的,还有一种黄颜色的还有粘糊糊东西。
我清晰的记得这个,因为当时我的右臂上全是的。
不过,杀第一个人,却没让我有周仓和我说过的那种很难受的感觉,我当时就是心里紧了一下,就没了。
杀第二个人就更没有了,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不过他的刀还是在我的甲胄上留下了一条白印,接着一股热热的东西把它染成了红色,我之所以知道是热乎乎的是因为我的脸上也有,我本来希望我的这种麻木不仁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可惜,当身上的血越溅越多时,我的脑子出现的却越来越多的是那些眼前或过去眼前看见的倒下的人。
我的左手上一直提着弓,右手则攥着天狼,使劲的凑向前去,我想让这一切赶快结束,但我不希望是通过自己生命的结束来达到这个目的。
董袭还是把自己裹在了自己的军队中。
好不容易露出来半个身体,要么很快就被自己人挡在里面,要么,我被人缠住了右手。
在混乱的战场上,虽然我和董袭相距不过五十尺,但我却怎么也没法靠近他。
骑兵的再次冲入我阵,由于队伍中有自己人的缘故,他们就是把大家全打散了,到也没造成骑兵的挥刀乱砍散兵游勇,完完全全的变成了有规模有武器有训练有场地的由我们一手策划的两州精英的“民间”
械斗,而罪魁祸首当然都是对方。
“斯巴达克斯!
帮我开个路,我要靠近董袭!
或者掩护我射也行”
在混乱中看到了面具没有了的登,而他正和几个士兵一起配合着杀敌,这使我想借助他的帮助,冲开一条血路,扫除我杀董袭的各种阻挠。
“组斯巴达战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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