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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沾血的手(第1页)

门前一棵垂柳,来往三四行人,这便是炳王府前的景象。

若说煜王府是大隐隐于市,那么炳王府绝对称得上是清幽妙处。

谁能想,权势滔天的炳王府,竟门可罗雀。

林子朝打问了门口小仆得知,两个时辰前,炳王便去礼乐司筹备燕皇寿宴,不在府内。

天时地利皆备,唯独少了人和,这出大戏是唱不起来了,天意如此。

林子朝将金刚经交给小仆,请他代为转交后,便打算离开。

正当此时,两乘轿撵缓缓而来,虽只是四抬的规格,但所轿撵的造型装饰,皆是上品。

“萧侧妃和余夫人回来了,你快闪开。”

小仆一把推开林子朝,跑下台阶,殷勤地迎了上去。

与被催婚的煜王不同,炳王不仅有正妃侧室,其他红粉蓝颜也是不少,府中争风吃醋的轶事奇闻,也是燕都百姓每月的茶余闲谈。

“落轿——”

悠长浑厚的一声号令,两乘轿撵稳稳落地。

小仆挑开轿帘,托着一位娇媚可人的女子,缓缓而出,那女子圆润的孕肚,很是抢眼。

“不懂规矩!”

又一位凤眼飞挑,头戴鎏金凤钗的女子,严声厉呵。

“我有孕期间,一切规矩都免了,这可是王爷的金口所言,难不成侧妃忘了?”

余夫人一边说着,一边手抚孕肚,眼中的得意,丝毫不加掩饰。

萧侧妃咬着一口银牙,攥紧手中的帕子,心中气闷,狐媚子,不就仗着有孕,尾巴都翘上了天。

若非如此,她怎么敢用这种态度说话。

余氏如此得意,也不无道理。

现任燕皇越崇共有五子,太子病逝,恪王谋逆被斩,如今只剩三子,而这三子中,又仅有炳王一人成婚。

若余氏此胎顺利产子,便是大燕的第一个皇孙,这份尊荣,确实足够余氏享用。

因而,无论是炳王自己,还是燕皇、德妃,都将此胎看的极重。

“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得意什么?”

萧侧妃对余氏是既羡慕又嫉妒,心中吃味不过。

“这就不劳侧妃担心,王爷说过,这一胎,不论男女,他都会喜欢。”

余夫人轻捻帕子,捂嘴一笑。

“这不,王爷特意吩咐百仁堂,给我备了安胎药,寻常侯门都享用不起。

王嬷嬷,去将今日的药取回来。”

说完,冲侧妃昂了昂头,挺了挺肚子,在众人的拥护之中,大摇大摆的走入王府。

萧侧妃瞪圆了眼睛,握紧拳头,眼神如刀一般,狠狠的盯着余氏,好像下一刻就要冲上去,拼个你死我活。

旁边的仆妇见侧妃的眼神出着实骇人,连忙拉了拉,小声劝慰道,“娘娘,不可中计啊。

来日方长,机会总是有的。”

哼,余氏,你就算是生了皇孙,可也轮不到你养。

到手的富贵,你也不见得享受的起。

萧侧妃深吸口气,压下了怒火,走进了炳王府。

林子朝看了这么一出,倒是勾起几分儿时回忆。

天下女人嫉妒起来,还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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