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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凌当归曲起手臂,微微笑道:“左手肘上三寸有一赤豆大小的不规则印记,颈后有两颗痣,后背肩胛骨处有一道浅痕,是幼年与人搏斗时留下的伤疤。
这些都足以证明我就是凌纵。
至于你说的什么‘半年’?哦,我有印象,我是说啊,都已经半年多了,你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是吗?”
陆观南若有所思,一双漆黑的眸子仿佛沾染了雾气,看不真切,淡声道:“身体发肤天衣无缝,那皮囊之内的灵魂呢?”
他的声音幽幽,像久不见天日的山洞突然破开一个口子,乍然天光洒落。
他猜到了!
凌当归只听得“哄”
的一声,大脑一片空白,而系统的警报越来越激动。
凌当归压抑着急促的呼吸,神色不变,抬手捉了浮在水面上的花瓣,悠游地拨水,语气沉稳,不慌不忙道:“陆公子说话可真新奇,《宜国杂录》看多了吧。
那本书确实有意思,本世子也很喜欢,尤其是里面的‘奇术’与‘物异’两卷。
好像有一篇,叫‘照诡镜’,能照见一切不寻常之物。
陆公子若是觉得我奇怪,不如去搜这一方铜镜过来,照我一照,看看到底是何方妖魔鬼怪。”
陆观南目光不曾错开,直直地穿透雾气,看向凌当归,“我倒很喜欢其中的‘夺舍’一篇,世子看过吗?”
凌当归作思索状,很诚实地摇摇头,“没有。”
心中暗道,男主这是有备而来啊,专门对峙来了。
“传闻有个将军,被人陷害身首异处,死后因怨气深重,灵魂徘徊人世,无法往生。
他与一山林间修行的方士达成交易,灵魂进入刚死之人的躯壳中,在世间行动自如,以此展开复仇。
之后二十年,他一直以这个人的身份存活于世,手刃仇敌、建功立业,洗刷自己的冤屈,最终得见天子,娶公主,封侯封王。”
“……嗯,我泱泱大国爽文历史悠久。”
凌当归起了兴趣,“回去我就翻《宜国杂录》,拜读一下。”
陆观南几乎等同于明说,眼前的人换了灵魂。
可不曾想,对方若无其事,泰然自若,甚至还歪着脑袋,抬眉挑衅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写着还有什么招都使出来吧,笃定他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陆观南头一回觉得吃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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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得知过酸的雪梨山楂糕可以压制他体内的金蛇毒,一时之间竟冲动了,迫不及待要第一时间见到凌纵。
明知当面对峙,凌纵绝不可能承认的,他还是没忍住潜入兰汤池。
“陆公子,你不就是想知道我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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