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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厢,沈昌和沈康就像金角大王座下的奔波霸与霸波奔似的,忙不迭的上前,一左一右扶着沈王氏,笑意盈盈的奉承。
“娘,你真威风,比那天波府的杨家将还威风。”
沈康忙竖起拇指:“没错,威风堪比佘太君,英勇堪比穆桂英,如此节烈奇女子,世间少见!”
沈王氏被两人夸的晕头转向,脸上笑意不断,道:“小子,王二说的银子,究竟怎么回事。”
沈昌挺身而出道:“那是三儿赚的!”
“小三赚的?”
“对!”
沈昌道:“小三作了一首诗,一个路过的坐马车的人说诗好,随手就给了三儿一袋银子。
正巧遇上大姐回村,我们就想让大姐先带回家,没想到遇上了王二,王二见财起意...”
沈昌先前还说不出谎话来,脸色通红,可说着说着,也不知怎么回事就顺溜了,讲的兴起还将沈康方才作的诗念了出来。
“逐鹿共饮常病酒,喜光开后酒一瓢。
远来光浮又却非,波澜万里复清明。”
沈王氏头晕目眩的听着兄弟二人的忽悠,听了这首诗,连忙揉着沈康的头发,惊叹的道:“我儿,我儿出息!
我儿定是那文曲星下凡尘了!”
趴在门里听声响的沈宁,渐渐明白过来,这是老二和小三都串通好了。
为了让这副说辞更真实,她走出门来,笑意盈盈的道:“老二,那么多银子都是那个路人给的?”
沈昌心里有底,挺着胸膛道:“是啊。”
沈宁面色微微诧异,转而道:“我恍惚隐约见到了那马车的族徽,好像是太仓王氏的吧...”
“是吗?”
沈王氏瞪着眼睛问道。
那可是连出了数名重臣名士的大家族呀!
即便是乡野小民,也有所耳闻呢!
更因太仓王氏的一支在玲珑山上有坟地,不时的也会从村中路过,所以才显得可信。
沈宁摇摇头道:“我到的时候马车已经快走远了,我也没看清楚,或许看错了,说不准。”
她颔首一瞬,瞟向沈康。
沈康会意,迟疑的道:“那人只从马车里传出话来,我就看见他伸出一只手扔下银子,不知道是什么人,总之是个贵人。”
“糊涂蛋!”
沈王氏假嗔一声,神秘兮兮的道:“山上云极观的宣雅真人,听说是在贵人面前极得脸的大人物。
若为娘没猜错,定是哪家的王孙贵人,去山上会见宣雅真人,路过村里让你遇上了。”
“呀!”
沈宁诧异的道:“小三可真有本事!”
沈王氏笑着搓揉着沈康的头发,忙道:“进屋说,进屋说,别让外人听见了,财不露白知道不,傻孩子。”
沈王氏兴冲冲的走进门去,沈家三姐弟互相看了对方一眼,不约而同的露出得逞的笑容,相继走进门去。
这配合,简直天衣无缝。
沈宁拿出布包,将银子放在桌子中间,几人围着桌子坐着,静静的看着。
沈康知道,对于农户家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但也用不着这样吧...他悄然环视着三人。
沈王氏目瞪口呆,目不转睛,一言不发,两眼明显的放空着,大脑一片空白,就像...就像电脑死机似的。
沈宁先前沉浸在随时被人活埋的恐惧当中,也没太在意,但是此时她已经完全安全,不由得蹙紧了眉,三百两,三百两啊,他们家有三百两银子!
沈昌...压根就没见过这么多银子,此刻除了对沈康绵绵不绝的敬佩,再没有别的心思。
半晌,沈王氏笃定的道:“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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