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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再回天选城(第2页)

王选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在上辈子他可是知道这玩意的价值的。

豆子大的就要好几万,当然是加工好的,这个拇指大的那简直了!

百八十万,只少不多!

对于上辈子见过最多的钱也只有五百的王选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颤抖着将钻石捡了起来,近距离更能感受那灼目的光芒。

但是他一动脑子,很快就想到,这肯定是老虎留下来给他买药用的。

他的脸上泛起了一片酡红,那是兴奋到极致的表现。

能想象到,等他买完药材,还能剩下一大笔钱,到时候他一定要吃最好吃的饭菜,喝最好喝的饮料,买最好看的书,和小月一起。

和小月一起——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有点惆怅:都一天没见到她了,不知道她过的怎么样,开不开心。

王选念了一会小月,想起来老虎剩下的额时间不多了。

整理了一下衣物,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将钻石收好,便开始了返回天选城的行走路线。

路途很漫长,很无聊,很孤寂。

途中,他想起了一个响彻民间的某钻石广告语: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他此时有了新的见解,钻石真美好,一颗活到老。

然而就是因为这个除了有一定的观赏性,聊胜于无的东西,能让人抢破头皮,更甚者引来血光之灾。

幸运的是,王选后来都撞上了。

王选出城足足走了半天的路程,而他进城也是大概花了这么多的时间,直到夜色渐深,他才远远看到天选城。

行走了这么久的路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从那晚之后身体感觉不到累,他也没想过这些。

夜间的天选城很静,入城走了很长的时间,王选都没有看到一个人。

月亮很圆,他能清楚的看见一切。

他的目光一直在找寻当铺的字样,四周都是紧闭的店门,还有微风夜色里凸显的凉意。

他攥了攥身上脏兮兮的衣服,努力使自己变得温暖一点,眼睛一眨不眨。

对于帮助别人,无论是在哪一世,他比谁都认真。

终于看到了明亮的火光,那里一片繁华,往深处看去,三个大字落入他的眼帘。

典当铺。

饥寒碌碌的他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那三个字仿佛是漆黑世界里一只栖息的萤火虫,猛然腾飞起来,在昏暗无希望的世界里摇曳生姿,动人心魄。

正当他准备抬步向前走去,一只纤纤玉手勾住了他的脖颈,只望着前方的他一点没有反应过来。

同时,酥媚入骨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大爷,来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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