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复了一些公司的邮件,又把自己写的歌传给了宋茗。
今日份工作算是完成了!
诗诗跑进了自己的衣帽间,挑来挑去,都不知道自己要穿什么。
她穿过来之后没怎么买衣服。
衣帽间里多是原身留下的。
她的风格过于淑女,不能说丑,只是她不太喜欢。
她喜欢色彩鲜艳的衣服。
只有亮色调,才能让她有种,人生不再是灰蒙蒙的感觉。
看来女人的衣柜里,总是缺下一件衣服。
这句话是至理名言。
张姨见施诗钻进衣帽间里,半天都没有挑出想穿什么。
便走了进去。
“你要挑什么场合穿的呀?”
诗诗想了想,说道:“我要先去接一个朋友下班,然后和他一起吃晚餐。”
诗诗的朋友,张姨大多都见过。
而她提到的这个人,很明显是从前不认识的。
该不会是约会吧?
既然要去人家的单位,就有可能碰到同事什么的。
这可是撑场面的时候!
现在是初秋,天气已经有些微凉。
张姨在衣柜里找了找。
终于找到一件适合的衣服。
那是一件酒红色的针织连衣裙,长度刚好到膝盖上方,裙身有细腻的纹理,简约又不失优雅。
领口是精致的方领设计,恰到好处地露出诗诗白皙的锁骨。
裙子的袖口微微收紧,更添几分俏皮。
张姨把衣服拿给诗诗,笑着说:“这件怎么样,既保暖又好看,出去撑场面绝对没问题。”
诗诗眼前一亮,她没想到原身的衣柜里还有这么符合自己审美的衣服。
她接过衣服拿去换上,不一会儿就穿着裙子走了出来。
张姨眼前顿时一亮,“哎呀,太合适了,你穿这裙子好看极了!
就像以前的摩登女郎!”
诗诗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酒红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整个人看起来既温柔又有气质。
她又搭配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拿上一个小巧的黑色手提包,瞬间时尚感拉满。
诗诗满意地点点头。
张姨突然开口:“太寡淡了!
首饰太多喧宾夺主,可也不能一件都不戴呀!
你小姨不是给你买过一套珍珠吗?只带项链就好了呀!”
两个人的战场,又从衣帽间转战到首饰区。
原房主林穗的首饰应该是很多的。
她放首饰的地方和主卧衣帽间一样大。
时光还是不停流淌,每一段回忆都是用心收藏,长大后我们一起仰望,曾经的画面还未赶上岁月流转流年偷换,青春离我们渐行渐远,这个世界没有偶然,给自己一个放任的理由,但别忘了最初的自己那年半夏懵懂的青春,单纯的爱恋,直到泪水模糊视线。翻开过去才发现你已经消失不见。你一秒的盛放,让我一生追忆成殇...
一个异界大神重生现代却被赶出家族?美女总裁要和我同居,看小爷心情想按摩?不是美女别找本大神。...
本文1v1,宠文海城大世家姜家来了个19岁的小姑娘,听说早年在乡下救过姜家老太太,考上海城大学后,在开学前被姜老太太接到姜家暂住,说是提前熟悉海城环境。都说小姑娘是个在乡下长大的孤儿,她一身气质看着却比真正的名门闺秀还要像个闺秀都说小姑娘没见过世面上不得台面,她站在各界大人物面前却依旧能维持淡然,始终保持得体...
脚踏诸王骨,手染天骄血,弹指间,天地色变。抬掌崩苍宇,跺脚碎星辰,谈笑间,灰飞烟灭。斩时空,断轮回,霸绝古今儿女情,英雄泪,血战三界。星尘落,滚滚红尘问谁错?望仙途,漫漫长路觅何处?一本书,承载着一段梦少年,执一根竹箫,踏上一条寻觅的强者之路(且是看看,书中清心许多。)...
爱情在他这里,从来一物降一物的存在,没有先来后到这回事。秦曜天用强取豪夺之下,鹿双儿失了身又丢了心。有人说,最不应该错过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鹿双儿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秦曜天更爱她了。就在小鹿快要向大灰狼缴械投降之时,一段封尘往事浮出水面。秦曜天,对不起,我们不能相爱。最后的最后,上天还是眷顾她的,把最好的爱情还给了她。老婆,我们应该为了人类繁衍生存而努力。老婆,适当的运动有利身心健康。老婆,有句话你听过没?NOxxx,NO哈哈哈说好的高冷男神呢?说好的处nan?鹿双儿怒了秦曜天你!你特么就是个老司机!!...
他经历无尽轮回,一世世重生。当他醒来时,却发现世界已经发生翻天伏地的变化。他只想一人孤独终老,可他自己却没有发现,一步步走去,他已站在了世界的巅峰,百美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