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西泽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试图弄明白,那天夜里的唐人街到底成全了他什么想象。
他低头,看见手里绳子系着的粗纤维纸张,里面充塞着来路不明的干燥植物……数周以前,一名同事递给他的反克博法案收集罪证里,包括了无数有关于这种令白种人厌恶之极,可以与印第安活人祭祀与吉普赛巫术媲美的“蛊惑人心的邪恶东方巫术”
。
他觉得荒谬。
这种荒谬却不仅仅来自于这里的华人,还有自认优等种族的白人那种高高在上。
他第一次出现这种认知,是在他十岁时,祖父给他一匹俄勒冈的阿帕卢莎幼崽与一把柯尔特手|枪,告诉他,你可以用他们与你最好的朋友一起去密歇根湖畔森林里比赛狩猎。
这位屠杀过成百上千印第安人的年迈老者,在得知自己孙子与年长他四五岁的少年们产生冲突时,告诉他,穆伦伯格的男人没有孬种,你应该去和他们大干一场,我来教你,照着他们长着蓝色或者湖绿色眼睛的俊脸,腹部,所有最为要害的位置用上你的全部力气……结果可想而知。
在以胳膊脱臼,与被打落两颗本就该掉落的乳牙为代价的十岁夏天,他坐在长岛北叉的葡萄架子下头醒悟了人生第一个道理:那匹仍未完全驯化的阿帕卢莎与柯尔特,不是用来和平狩猎用的;而是让他摘下白手套,和未来可能和他争夺一个美丽姑娘,土地,以及万贯财富的任何一个竞争者决斗的。
这片土地上的文明世界,是文艺复兴与工业革命三百年来欧洲白人移民用猎|枪与战马换来的。
武|器使你拥有盟友或者敌人。
如果不是前者,请让后者永远沉默。
这条十岁时的准则在他往后十一年人生里,始终成功,永远奏效。
所以你看,白人的文明,原来是用血腥,与这一类礼义廉耻的丧失换来的。
可是这群文明绅士在某一场采访会上,对记者信誓旦旦的发誓:华人一群劣等人种。
他们没有下限,他们不惧怕殴打,他们逆来顺受,他们擅长利用你的同情心,这是一群绞尽脑汁的蛆虫,不值得你给给予任何尊重……
可他站在这里,这个礼拜六夜里的唐人街,阴暗街道亮着昏暗暧昧的红的灯光,鞋底踩上石板铺就的主干道路有种复杂难言的感官泥泞;空气中隐隐藏着的驳杂而腐朽的腥气不知究竟来自于哪一条横陈垃圾的巷道,而他们,极有可能是粪便,泔水,或者某一类动物尸体。
“……最令人发指的是,他们竟然吃狗肉!”
一些加州工人党的反华宣传册总不厌其烦的吹捧这一点,这句话在这一刻出现在他脑海里,绝非偶然。
他忍不住去想,某一处角落里,越堆越高的垃圾,是否也囊括一些家养或者野生犬类的皮毛与内脏。
若说一周前那场于华埠而言(本章未完,请翻页)
...
...
如若有一天有人跟江城城说起穿越什么的,江城城绝逼的会说上一句,智障!现在这件事落到了江城城的身上,无语问苍天既然江城城来到了这里,本小姐的名声可不是盖的,什么太子,什么王爷,嗯哼?拭目以待!滚下去。你丫的是谁!滚。别以为姑奶奶好欺负!小姐,这位是二王爷。轰的一声,耳边炸了,二王爷,凌天国,就连皇上都可以惹,就是不可以惹自己眼前的二王爷!江城城秒怂。那个,王爷,我说我刚才是在开玩笑的,你信吗?滚。好的,我这就走!一溜烟的,一片尘土飞扬,人却早已不在。...
踏万千天骄尸骨登王座,杀百族生灵熬仙汤,在生死中铸无上道体,只为在万亿生灵面前装逼...
...
钻石级的薄情总裁,掌控着半个国家的命运。他是不可一世的王,万年不化的冰川。为了娶洛倾儿,他用尽手段,费尽心思。万千宠爱,万千荣耀。那怕为了她一句话,毁了半边天也不会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