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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骑在头顶拉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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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少年,靠着精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

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

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

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

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

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

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

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

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

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

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

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

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严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脚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寒春,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初夏,他挂在村边的一树桃花下引体向上然后嚼一朵粉红烂漫,金秋,他已经在山里独自一人刀猎野狼山猫然后伤痕累累的活着回来。

他是一个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快乐童年的孩子,虽然他的心智早已经成年但别人并不知道,不是吗。

但李闲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因为自己还活着,而且比别人都多活了一世。

上一世就没得好死,这一世说什么也得抡圆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

最起码,不能死于非命吧。

七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射中野兔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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