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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军阵挪动六百步,一万正军掩护带着三万伤兵回了大营,辎重队带上了殒命的泽袍。
黑色面甲下看不出苏策的神情。
哪个男儿没有统领一军的志向。
两百重骑兵,这是分给苏策的兵。
李思哲把一百颗种子撒进了战场,总有人会成材,也有人折戟。
“出!”
人一过万,人山人海的说法不是虚言,衔尾追杀让九胡人和罗斯人的军阵迟迟无法摆好。
这是机会,大阵压后,一百支骑兵被分了出去,李思哲留在手里的还有五千骑兵。
底层的人永远不理解上层的深意。
但是有一个道理要明白,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没有走到最后,那永远只是机会,而不是真的出人头地。
两百重骑,苏策没有贸然冲入混乱的敌人军阵中。
骑兵对冲永远是骑兵最绝望的战术,现在显然绝望的不是大乾骑兵。
“弓!”
“奔!”
“射!”
三声口令传不出多远,但是训练有素的大乾骑兵可以看清楚自己临时主将的动作。
苏策卖弄自己的骑射技艺,只是射速比身后的部下快了一点。
没有连珠箭,只有一支支势大力沉的红羽重箭将马背上的九胡人击落马背。
边军中的这些大乾骑兵最是识货,花里胡哨只会浪费宝贵的气力。
“离!”
苏策高呼一声,调转马头,从九胡人的边上划出一个弧线,身后的重骑没有让苏策操心。
苏策爱上了这种心意相通的感觉,每一骑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自己的命令。
“枪!”
“破军!”
“破军!”
苏策在回转的时候看到九胡人的队伍中出现了一个空隙,战机稍纵即逝,分割包围剿灭,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战斗本能。
一骑当先,左手御马,右手抓着枪杆,臂肘夹着枪尾,枪身平直。
再健壮的人也不会选择硬扛着骑兵对冲的力道,用最少的气力击杀敌人,是折冲府从一开始就强调的事情,苏策不会逞能。
“聚!”
一声令下,两百重骑以苏策为首,快速排列成一个箭矢阵,前排持枪,后排持弓。
握着触感粗糙的枪杆,镔铁的质感让人心里很踏实,并不用担心拼杀的过程中,枪杆折断。
“援!”
苏策的动作也带动了周围的三支骑兵,快速的聚集阵型,要是苏策这一团骑兵破阵成功,他们将会把破出的缺口尽可能的扩大。
苏策很快锁定了目标,那是一个须发灰白的中年胡人,在他的瞳孔中,一个冲锋的大乾军官正对着自己冲杀了过来。
短弓连射三箭已经是他最后的努力了,他看到了三支用尽自己全部力气的箭矢撞在了那名敌将身上,能够射穿两层皮甲的箭矢碰撞到铁甲片上,从箭头后折断。
蝼蚁尚且有求生之志,更何况是一个人,抽出自己的厚背弯刀,这是他十九岁南下抢来铁料,让草原上的匠人打造的,这是他一生的荣耀。
“呀喝!”
苏策大呼一声,枪尖刺穿目标的胸腔,用力向上一举,向右横甩,卸掉对撞的力道,胡人的尸体将右边的一个胡人砸到马下,左手抓住枪杆,扭身向左横挥,划开一人胸口,把一人拍出两米砸到另一个胡人的战马身上。
双腿猛磕战马,战马吃痛,奔跑的速度上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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