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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下城区,一家偏僻的酒吧中。
在桌上昏黄地灯光里,邋遢地男人在大口地向口中灌着烈酒,眼神迷醉。
他的头发蓬乱。
他的衣服原本得体而整洁,但现在在主人毫不怜惜的蹂躏中也变得肮脏起来。
就像是下城区随处可见的废物,沉浸在酒精之中,逃避现实。
只不过他看起来还很有钱,喝得起最昂贵的烈酒。
“他妈的,一群狗屁!”
雷斯垂德吐了口吐沫,仰头将瓶中的烈酒喝完,又打了个响指,叫酒保再上一瓶。
酒保像是没有看到,许久没有回应,他大怒,正待掀翻桌子发作,就看到一瓶新酒摆在了自己的面前。
哪怕已经醉到不成样子,可他依稀却能分辨出:这是勃艮第走私过来的上好威士忌,三十年产,罕见的好货。
紧接着,一个人影坐在了他的对面,那个轮廓看起来衣冠楚楚,满是优雅,腔调温和:
“嘿,朋友,介意我坐在这里么?我最近有不少收获,开一瓶好酒庆祝一下,需要一个朋友来为我分享。”
雷斯垂德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可醉眼惺忪,看不清他的样子。
来者摘下了自己的礼帽,放在桌子上,优雅而流畅地启开了酒瓶,为他和自己倒满了一杯。
“来,为伟大的阿瓦隆干杯。”
绅士摸样的人举起酒杯,雷斯垂德犹豫了一下,撇了撇嘴,端起酒杯:“去他娘的阿瓦隆。”
一饮而尽,甜美地酒液顺喉而下,似乎连昏沉的理智都被唤醒了。
他撇了撇嘴,丢掉酒杯,向着来者比划了一个中指:
“好了,你可以滚了。”
“真是野蛮。”
来者摇头叹息,仰头饮尽酒液,放下酒杯:“何必一个人喝闷酒呢。
朋友。
人生苦短,总要找个朋友抒发一下自己内心的苦闷啊,你缺乏一个好听众。”
“他妈的,神经病……”
雷斯垂德白了那个家伙一眼。
拍桌子起身,准备离开。
“坐下。”
在他背后,那个优雅地声音说。
不知道为何,他眼前一花,膝盖一软。
就重新做回了椅子上。
“很好,这样才是谈话的基础,保持礼貌,敞开心扉。”
就在他错愕的时候,来者轻声笑了起来:“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夏洛克,夏洛克福尔摩斯。
初次见面,雷斯垂德探长,我可是久仰大名……”
一瞬间,雷斯垂德的酒醒了一大半。
他睁开眼睛,终于看清楚了来者得装束,却忍不住心生寒意。
在摇曳的油灯光芒之下,那个自称为福尔摩斯的男人坐在阴影中,微弱地光照亮了他身上的礼服,可那种礼服却带着兽性的狰狞,望上去令人心生忌惮。
烛光在他的脸上跳跃,可是那种斑驳地光影却照不亮他的面孔,只有一片模糊。
在那一片模糊中,有一双漆黑地眼眸倒映着烛火地亮光。
像是燃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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