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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的时候,颜诺已经不在身边了,她的心里面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失落。
朝窗外看了一眼,瞧这日头,应该不算早了。
肚子咕噜叫了一下,好像也告诉她,不早了呢。
她敏锐的鼻子嗅到饭菜的扑鼻香味从楼下传来。
她的嘴角一下子就挂起了微笑,穿了双拖鞋,屁颠屁颠地下了楼,就跑到了厨房里。
结果看到颜诺系着围裙,对着锅子挥着铲子,专心致志的样子。
锅内的五花肉和百叶结、花椒一起在红扑扑、热腾腾的汁水里翻腾着。
她从后面抱住了他,一把搂住了他的腰,她的脸贴着他的后背。
“去拿个盘子来吧,”
他用余光看了她一眼,满是温柔的样子,“拿那个荷花图案的瓷瓮,装红烧肉会比较好看。
“嗯,好。”
她打开了橱柜的门,结果看到颜诺说的那个瓷瓮在最上面一层。
她踮起了脚尖,手臂伸得长长的,可是还是够不到。
她努力地去凑呀凑呀,又昂起了头,还是不够呀。
一只大手,环在了她的腰间,那个男人高高的身影站在她的身后,他的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上伸向左前方,将那只瓷瓮儿轻轻地拿了下来,放到了桌面上。
她的脸再一次刷地红了。
“刚才,我够不着的。”
“嗯。”
颜诺说着,就打开瓮的罐子,将锅里的东西盛了出来,然后又浇上了红稠的汁水,香味,四溢,一闻就能让人觉得很满足很幸福很期待的样子。
“尝尝?”
颜诺拿起筷子,挑了一块精肉,夹到了芭莎的嘴边。
芭莎一口咬了下去。
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红烧肉?甜鲜味弥漫在她的口腔里,香味四溢,上好的食材处理又精细,有嚼劲又吸饱了汁水。
吃下去,还很有余味。
她忍不住地点头,满脸幸福洋溢:
“你做的?”
“嗯,不然呢。”
颜诺朝着她笑呀。
她感觉,真的,真的不能再看见颜诺的那种笑了,这个男人,笑起来,要了她的命。
“颜诺,怎么办,我发现,我现在就好像已经爱上你了。”
她说,真切地说。
脸上,还是带着那种少女的羞涩。
她爱了那个叫蒋成的男人六年,只因为那个男人,算是救她脱离了父母双亡的苦海。
可是蒋成让她彻底死心,只用了那个大雪纷飞的傍晚,陈笑语摔下楼梯前后的六秒钟,和“捉起来”
三个字。
而颜诺,让她爱上,却只用了不到三天。
额,甚至可能就是这么一块红烧肉征服了她。
会做饭的男人,还是长得好看的那种,果然让人难以抗拒。
颜诺倒并没有表现出多惊讶的样子,只是嘴角又有一瞬而过的,带点得意的笑意:“哦?那就看你怎么办了。
我能怎么办。”
他说,“刚才我还炒了两个菜,汤也已经煲好了,你先去饭厅坐会儿,我这就端过来。”
“我跟你一起端。”
她鼓起了嘴。
“不用了,你太笨了,”
他拿左手弯曲的食指,轻轻弹了一下她的鼻子,“还是等着吃就好。
或者,你先盛饭吧,给我也盛一碗。”
“嗯!”
她点了下头,拿起了碗,从灶上盛了两碗米饭。
他的米饭也蒸得很好,糯糯的,软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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