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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就不客气啦,谢谢老板!”
辛歆接过甜筒满足地吃了一小口,“你怎么在这里?”
“想来书店买几本书,正好路过。”
辛歆回过头,说:“这么巧?我也要去书店,你吃过午饭了吗?”
良宵淡淡道:“还没,一起吗?”
“好啊。”
微热的风从街道穿过,阳光从树叶缝隙间照射进来,落在地上,成了一个个不规则的光影图形。
良宵吃冰淇淋的样子看起来慢条斯理,吃相极好,可是,速度却不慢,三两下就吃完了。
他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夹住包蛋筒的纸,安静地等她。
辛歆吃东西一向很慢,吃的时候微微眯着眼,享受极了的样子,像是一只慵懒的猫咪。
却又极其不认真,一会儿用脚轻轻踩着地上的光斑,一会儿歪头看来看去。
忽然,她的眼光投向远处,一下子站起来。
良宵握住她的手腕,她不解地回头。
他显然也看到了,却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说:“坐下。”
远处,几个稍大点的男孩子打翻了辛歆给小男孩的甜筒,还嬉笑着捉弄他。
小男孩没有哭,低着头看地上的甜筒,冰淇淋化开了,顺着地表的纹路流向低处。
他一个人站在几人之中,小小的个头几乎被挡得看不见。
“为什么不过去帮他?”
辛歆坐在良宵身边,心疼地问。
“你不可能永远帮他。”
他看着那个小男孩没有说话,而她看着他。
一道吃了饭,两人去往书店。
辛歆在书架上随手翻着新书,每周阅读是她多年来的习惯,忙的时候网购,不忙的时候就来书店逛逛。
“给你推荐一本书吧。”
辛歆在众多书中,瞧见了熟悉的书名,她抽出那本书,转身递给他,“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
良宵伸手接过来,随意翻了几页。
“不过,不清楚你的口味。
不知道这本书对你来说,会不会……太女性化了点?”
阅读区很安静,四周有不少正在看书的人,她压低了声音和他说话。
“说说你喜欢它的原因。”
他抬头望着她。
两人之间正好隔着一排书架,好在读区的书架并不高。
为了不打扰别人,她向前倾了身子,手肘撑在书架上,靠近他的耳畔说:“我很喜欢杜拉斯在《情人》里写的一句话——‘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
她的声音温和柔软,又带着一点诱人,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仿佛一只猫咪用爪子轻轻地挠在他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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