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刻张骊第一次感受到了土豪的霸气,出手就是三万!
“对啊,最新的数码相机,不用胶卷的,想拍什么就拍什么,随便拍!”
“这么个东西三万多,你那么有钱,那我借的两千是不是不用还了”
张骊露出自己最甜美的笑容,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那不行,你说过的啊,花我的钱你不自在,说你不能像个寄生虫啥的,我可不想让你不自在”
“那是之前,谁知道你还是个大款呢,花我这点钱,不是小看你了吗”
“没有,我不觉得被小看了”
张元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要想让我松口,除了美人计,啥手段我都不怵。
在嬉笑打骂中,两人的骑行继续。
说实话,有了张骊在,这趟骑行之旅真是轻松了不少,
张骊不仅在他累的时候,帮他骑一段,还能聊天解闷,就算不说话的时候,还能养眼呢,简直是最佳旅行伙伴。
有了相机后,张骊又多了个爱好,那就是拍照,看见啥都拍,吃的玩的,就连路边的小草,都拍了好多张。
至于说拍照技术,肯定是要比张元好一点的,毕竟是模特出身,多少懂一点。
这一路,不管是张元还是张骊,都拍了好多张照片,
至于张骊就更不用说了,随意一个pose都能做封面的,当然瘦下来的张元也不差,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相机成了张骊的新玩具。
到了新景点,就是一通拍,晚上回到酒店,两人又是一起看照片,删减照片,让骑行的好玩度,又增加了一些。
这天从鄱阳湖游玩出来后,快到余干县的时候,张骊突然拍打他的肩膀让他停车。
“停一下,快停一下”
“怎么了?”
张元急忙减速停了下来。
“后面好像有个小狗!”
“小狗?”
这个张元倒是没有看到,不过这么一个地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会有小狗呢,
“真的有,你往回开,快点!”
张元调转车头,果然在骑了两分钟后,在路边看到了一条小黑狗,
“哇,好可怜啊,你看他,小眼睛都快哭了”
张元看了看这小狗,发现品相还不错,竟然是只五黑犬,
这小狗,全身上下竟然真是没有一根杂毛,连舌头都是黑的,唯一的毛病就是瘦了一点。
这么好的狗,怎么在这荒郊野外呢?张元看了看四周,也没有什么发现,这就有些奇怪了。
张元从包里掏出根火腿肠,掰开了让这条小黑狗吃,简单的几次试探后,小狗就吃的津津有味,
“你看,它舔我手了”
张骊惊喜的说道
这小狗还挺聪明的,喝过张骊喂的牛奶后,竟然很快和两人亲近了起来。
上辈子张元就想过一人一狗,自驾全中国,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这个小家伙,可能真就是缘分吧。
这下好了,骑行队伍,又增加了一员。
张元给它起名叫阿宝,因为它洗完澡后,和小熊还有些像,
一个长的像熊的小狗,所以叫阿宝!
没毛病!
她和他从一开始都知道,他们只是假结婚,他们不要履行夫妻义务,不要投入感情,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管她,早晨不吃饭要管,穿的衣服稍微暴露要管,跟男人多说一句话,要管而她也开始心疼他了,彻夜办公不休息她会心疼,被家人伤的时候她会心疼,看到他抱着别的女人的时候,她更是心疼不止。他们这是怎么了?终于有一天,他看着她我好像爱上你了。她眯着眼看着他,她似乎也有一点点爱上他了。...
因为善良,让我一步步无法做出选择又是因为善良,让我一步步走向无尽深渊。我终于明白善良是罪,逆天无畏!我们不是神,所以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我们不是神,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活着,以及如何死去!老天开眼,让我再活一回。然而重生之日,涅槃之时。从此十步杀一人,一步杀十人。...
大婚之时,她险些被猥琐男侮辱,惊魂未定的她拖着残破的婚纱,朝新郎殷楠奇跑去,在她眼里,只有躲进他的怀抱,她受伤的心才有个依靠没想到,刚到他面前,一个超疼的耳光便落在了她的脸上。从此,他让她背上了偷人的骂名!凡黛真后悔那天晚上喝醉了酒,以致于在他们见面的第一天,就被他占有了她的身子,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嫁给他...
一朝穿越,黑市炙手可热的女杀手成了农家小幼女。上有懦弱娘亲要照顾,下有可怜姐妹要帮衬。于是,在面对奶奶的冷眼相待,爹爹的吃喝嫖赌,还有一堆极品亲戚的捣乱后,性格强悍的小草打响了家庭保卫战!拿她家的东西,那就把手砍了!说她家的坏话,那就把舌头割了!还有人想卖了她?简直是找死!说我穷,那我就自己赚说我丑,那我就变个美...
(原书名虎出山)因误杀老流氓,李虎入狱三年。出狱后,江湖大哥洪卫军找到他,出手就送了一座酒吧与此同时,警察也找到他,希望他能帮忙将洪卫军送进监狱...
单女主,逗比向,无节操带着金手指的叶星辉被某无良神明坑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开始叶星辉是打算靠着自己的金手指成为都市主角,但当他看到自己父母资料后,他彻底傻眼了。自己老爸竟然是传说中的兵王,而老妈则是华夏第一世家嫡女。这还不算什么,当自己老哥猛然惊醒并且说出我不是应该渡天劫么?怎么会在这里等等这里是地球?的时候,叶星辉更加傻眼。说好的我才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