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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
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
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
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
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
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
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
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
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
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
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
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
走后门买的呀!
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
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
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
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
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
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
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
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
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
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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