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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家剑庄的庄主狄杰有一个爱好有一个嗜好。
爱好就是收藏名剑,嗜好吃屎那是不可能的,狗要是有肉吃,怎么会吃屎,他的另外一个嗜好就是吃人肉。
所以史永芳让马增三来此处拜访简直是羊入虎口。
进入了狄家剑庄,一番异象映入眼帘。
街道上来来往往者,大多犬首人身,惊讶之余却能看到几个正常的貌美女子。
这些女子在街道上蹦蹦跳跳的,欢愉地购物。
萧不归看得有趣,郝美丽见状,翻了个白眼,嘟起嘴说:“这些女子都是妖女吧,在这些妖怪中有说有笑的。”
马增三说:“这犬妖,公的就是犬首人身,母的都长得貌美,传说只有到了月圆之夜,这女妖才会变成一只狗。”
街道上的犬首人身的妖怪也都对他们和驴产生了兴趣,甚至有垂涎三尺的感觉。
在妖怪眼里,他们就是新鲜的驴肉和人肉,幸好牛儿被马增三藏在了身上。
否则怕是要口水流满街了。
史永芳脚踏粪球,滚动在最前面,为了消除马增三的疑虑,他说:“每次来,这些兄弟看见了我脚下的粪球就流口水,上次我在这街上就丢了一个比这还大的粪球。”
马增三说:“我怕这些妖怪不是对你的粪球流口水,而是对我们流口水吧。
这年头,就算是只狗,有肉吃,谁想吃屎。”
史永芳看到游街的犬妖们,目光聚集到悠哉移动的驴车上,像那等食的狗,随时会扑上来。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史永芳大声放话:“我们是庄主的朋友,来给庄主送礼的。”
马增三毕竟行走江湖多年,心中多了戒备,于是小声对萧不归、郝美丽嘱咐:“到了山庄,不要随便吃喝,小心为好。”
幸好狄家庄不大,庄主家是个肉铺子。
砧板上放着半扇子猪肉,架子上垂下来的铁钩子挂了野猪头、大骨头、一些内脏。
庄主狄杰长着一颗黑狗头,眼神犀利,赤着魁梧的身躯,胸毛旺盛。
穿着一条蓝色绸缎的裤子,脚上穿着千层底的布鞋。
手上拿着一把短剑,用来切肉剁馅。
史永芳上前向狄杰作揖说:“狄大哥,我给你送礼来了!”
狄杰正在低头切肉,听到声音,他抬头一看是史永芳,先说了半句话:“你除了吃屎,还能有……”
然而他的鼻子比嘴巴和眼睛好使,嗅到了屎臭外的人味,发现了史永芳身后的三人一驴,于是改口说:“别说,还真是有好东西,这三人一驴是你带来的?”
史永芳贴到狄杰耳旁嘀嘀咕咕地,像苍蝇一样说了几句话,狗耳朵都灵,狄杰听得清楚,心中明白了这三人一驴都是骗来的肉馅,而且其中的老头有一把穿肠剑,功夫了得不能硬来,只能智取。
得知肉铺是庄主的家,三人都下了马车,马增三向狄杰抱拳行礼:“在下马增三,前来拜会狄庄主。”
狄杰将短剑插在案板上,大喊一声:“前辈客气了,既然来了客人,都请院内坐,二狗子叫小白沏一壶好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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