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书琴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满意地笑着。
又摸了摸头上那根银色发簪,疑惑着,自己没有这东西吧?难道是他的?
问站在身后一直看着她的人:“这发簪是你的吗?怎么像是女人用的呢?”
林子成的脸上红润起来。
这根发簪原本就是书琴的。
就是第一次与书琴见面时,在马蹄下救了她,她的发簪掉到了地上,被他捡了去。
只是当时很普通,上面没有任何花纹,后来才被他弄成这样的,难怪她会认不出来。
可是,他不想直接告诉她这件东西的来历,尴尬地回答道:“这个……是我喜欢的人,送……给我的,上面的花纹还是我新手刻上去的。
好看吗?”
“哦,挺好看的。
没想到你还会做这个,刻了很久吧?那就借给我用一天,明天就还给你。”
书琴突然有种想将这根发簪占为己有的想法。
又想,人家喜欢的人送的东西,肯定非常珍惜,还是不要那么贪心吧。
“你要是喜欢的话,就送给你吧,不用还我了。”
林子成急急地说。
“咦?你不是说,这是你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吗?怎能轻易就送人呢?好了,我不会夺人所爱的。”
书琴站起身,去洗脸。
林子成红着脸,想说出心里喜欢的人就是她呀!
动了动嘴唇,却又不敢。
终究是没有勇气说出来。
洗好脸后,书琴的精神也提了起来,将洗脸帕挂好,正想去端盆子倒水。
林子成已经先她一步,端起盆子走了出去,像是跟她抢着做事一般。
“切,今天是怎么啦?没吃错药吧?”
书琴看着他的背影问自己。
虽然之前他也为她做过许多事,她好像也习惯了他这样的照顾。
但是,他连梳头、倒洗脸水这种小事都要给她,让她有点愕然。
这一点都不像那个高高在上,被人伺侯惯了公孙林。
突然想到韩虎和雪容,说过林子成喜欢自己的话来。
书琴的心里却在排斥着这种感觉,她的心里面已经有了一个人,怎么能再去喜欢另外的人呢?
况且,这林子成有几次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就强行抱过她。
有一次还差点将她的初吻给夺了去,她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呢?
头上这根发簪肯定不是自己送的。
管他是哪个不长眼的女人送给他的,自己不稀罕了。
佛宗我有六字神通,消灾去病!玄远我道门也有九字真言,护道长生十字教我有永生天堂,接引世人!玄远我道门也有十方净土,广度众生婆罗门派我有诸天神灵,庇佑信徒!玄远我道门也有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仙九曜众炮灰报告!有人作弊!横跨千古,降临异界从末法之地,到道古之陆,身负道尊遗泽,玄远一路横推。...
她在逃跑途中,被神秘男人破了身。没想到他居然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冷酷腹黑,且不近女色的顾凌擎谁说他不近女色。她每日累的腰酸背痛,终于受不了,我收回让你负责这句话,你自由了。他坐在她床边,把她拉到自己的怀中,温柔的说道小雅,你是不是搞错了,应该负责的不应该是你吗?白雅...
这是一本朝代兴亡史,这是一本大明中兴录。1644年,本该灭亡的明王朝,却在这一年,灭女真平流贼,一统太祖江山,威服四方。是谁,担当了如此大任?为大明征南逐北,打不败的一支铁军。又是谁,为大明创立了如此强军力挽狂澜?这是一本由小人物书写的历史传奇。...
一次有预谋的意外,让主角完整的融合了一只虫族母皇,成为拥有母皇基因改造系统的新人类,从此开始了在异界彪悍的升级之旅。母皇,所有生物基因的终极处理器,打造完美肉体武装的无上神器。豹之爪,虎之牙,鹰之翼,龙之息,比蒙之力,神灵之威所有强大的生物基因,都是我手中的音符,我用它们谱写最华丽热血的战斗乐章。千基变的乐章已经奏响,让我们开战吧!...
村里姑娘王巧珍,被未婚夫退婚,受尽了村里人的嘲笑进城嫁人之后,前未婚夫还在继续欺骗她,让她沦为不知廉耻的小三在耻辱和痛苦当中悲苦的度过了一生,最后凄惨而死。一觉醒来,她竟然发现自己又重生了!这让她激动又欣喜。她发誓,这一辈子要好好的为了自己活一次!...
第三百六十七章大结局 世间有仙山,名曰擎天,问道长生路,尽在此山巅。 在擎天璧的第十个石台之上,只有一样东西,那是一个雕刻在石壁上的字符,除了这个字符以外,空无一物。 am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