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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狠人。
棍疯唤作何名,怕是无人知晓,此子苦练棍法三千余年,自悟道起,以疯化神,吃得苦,耐得寂寞,不容小觑。
即便是在这偌大的夺魂门内,这个不大不小的圈子里,也有一席之位。
不好惹。
这三个字是旁人对棍疯的看法。
此子心性固执,一旦被他视为仇敌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是有好下场的,他的战斗方式就注定没有几个人愿意接近他——
以血换血!
大家都是出来修真的,尤其是走到了化神期这个地步,实属不易。
又有几人愿意和人轻易的拼命?
棍疯不同,
一点儿芝麻大小的事,他也忍不下肚,即便是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也要想尽办法咬掉对方一块肉!
这种疯子,自然无人愿意与其打交道。
“我知道他是谁了!”
“没错,要说起诛棍疯九族这事,的确有一个人干过……”
“他是方遂!
!”
“什么?!”
方遂二字一出,顿时引起了一片哗然,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从棍疯身上,转移到了林奕那边。
这种备受瞩目的感觉,林奕还是没能习惯。
不过……
在夺魂门的准则,向来都是强者横行霸道,弱者才会被人欺凌,谁都想踩两脚捞好处。
“昔日,若不是疯兄硬要一意孤行,方某也不至于灭你满门。”
林奕搜寻着方遂的记忆,冷笑道:“此事怨不得方某,不出此下策,疯兄不见得会收手!
更何况,不过是误会一场……”
“住口!
!
!”
棍疯脸色极其难看,狰狞道:“休要混淆视听,但凡听闻过你方遂之名的,谁人不知你歹毒,当年我只不过是走运夺得了百团灵魂,你便追杀我整整七个月,最后抓来了我全族上下一千六百号人逼迫,我只是……我只是……”
说到这,棍疯两只手颤抖起来。
这段往事,每逢回忆起,他都会陷入无尽的自责和痛苦当中。
一百团灵魂,其实不少了。
算是一笔不错的财富,他不愿意轻易交出,可正是因为当年那一丝犹豫……这该死的方遂,竟然就直接杀死了他的全家老小!
那一刻,他临近崩溃的边缘,几乎快要坠入悬崖。
之后,方遂拿他全族人的灵魂为要挟,换取他身上的那一百团灵魂……
这不是一个层次的。
没法比。
普通的灵魂,和一百团化神期修士的灵魂,完全是天差地别的作用和价格,可棍疯还是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因为……那些,是他的亲人啊!
!
!
“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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