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画卷以镇纸镇好,书案上的笔墨纸砚一应俱全的让家丁们搬了上来。
万事俱备,只等答题了。
林老湿也毫不客气,提了笔架上最粗的那支笔。
沾了沾墨,想也没想就要开干!
林老湿是胸有成竹了,有人却慌了。
“放肆,朱夫子的作品,其容尔等无名之辈随意涂鸦吗?!”
不慌不行啊,白然知道林牧之要作诗词,但空口无凭,这诗词肯定也是要写下来的。
刚刚家丁往书案上放笔墨纸砚的时候,他使过眼色的白面小生是动过手脚的,墨水是没有问题,笔其实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笔的材质,乃是正宗的狼毫。
很多时候人们听说书生意气都是什么手执狼毫一挥而就!
其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往往不是这样的,毛笔多数都是羊毛或者马鬃做成的,相对而言,用狼毫做成的毛笔要硬的太多,因为狼是吃肉的,所以狼毫也会特别的硬,而能用的狼毫抒写的人,书法的功底是要很高的,一般的人对于狼毫是很难驾驭。
力透纸背,可不是说着玩的,再加上这个时代造纸工艺的不成熟,阴雨天潮气大,纸张偏软,若是要以狼毫书写,别说力透纸背,力能穿纸也毫不在话下。
所以白然慌了,那可是朱夫子的画。
若是一个不小心让这野小子给毁了,那他白然可就成了罪人了,如果那白面小生把这事再传扬了出去,他白然就要成为众矢之地了。
林牧之此时真的很想谢谢姓白的这个小白脸,果然是意气用事害死人啊!
当林牧之提笔欲写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
不是林牧之不会写字,也不是林牧之写的字丑。
相反,林牧之的字还是相当可以的,之所以后悔,是这个时代是要写繁体的。
天朝的文明传承,有的时候让林牧之也十分的叹为观止。
如果现在让一个读过书的人去读一本繁体的白话文,那么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七个能读得懂,可要是让他去写,那就不行了。
高中那会儿学校不远处有个机械厂,每天上学放学林牧之从门口经过。
来来回回千百回,看也看了不下千百回,那机械厂的名字就是繁体写的。
看了千百回的机械厂,时至今日,林牧之看到繁体的机字也依然会认识,可就是不会写啊!
林牧之听到小白脸这么说,顺势也将笔放了下来,嘿嘿一笑,说道:
“说的倒是,一个女子的画,让我一男子往上题字,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你们既然都说我放肆了,那我也就不写了。”
这句话说完,便是让白然提到嗓子眼的心也放了回去,然而林牧之接着说的话,却让白然把心从放回去的地方直接掏了出来。
“我是不写了,宁儿,你来写。”
被林老湿这么一说,这一帮公子小姐可都不干了,纷纷开始叫嚣。
大体的意思就是说她们的朱夫子如何如何有才!
林牧之不配在朱夫子的画上题字,像他的娘子这种乡野村姑,就更加不配了。
这群人其实不了解林牧之,村里的人倒是很了解他。
林牧之这个人你要跟他开玩笑,他是荤素不忌。
你要是骂他两句,他会嘿嘿一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是你要说他娘子坏话,村里的人可以保证小夫子会把你家房梁都给掀了。
意外穿越到东汉末年的冯耀,不得不接受自己仍然是一个孤儿的身份,正当主角为某事窃喜意淫时,才发现现实很多时侯和书上说的不一样!离奇的身世!曲折的经历!浴血沙场的拼搏!动人的乱世情仇!这里几乎没有规则!这里只有强者才能说了算!这里是最真实最黑暗的乱世!!血腥!杀戮!战争!权斗!阴谋!名利!女人!逆袭!且看主角如何从一个废材般的孤儿,最终成为天下霸主!...
(军人高干宠无双权下的婚姻~)重生回来的周筱顶着伪萝莉的外表头上罩着金光闪闪的神童光环,发家致富,改变命运。身份背景不同凡响的公子哥儿们纷至沓来,为得到出色的周筱用尽手段。不过最悲催的却是遇上被喻为冷酷无情的军中活阎王!无法无天以权谋私暴戾恣睢多么恶劣的字眼都不能让周筱更贴切的形容出这个...
为了报恩,校花深夜竟然邀请他一同回她家...
打不死的胖子,吐不完的槽,来不尽的美女,笑不完的故事。史上最穷的主角,带您走进一条绝世的逗比之路!...
结束了卡洛斯地区的旅行,小智回到了故乡真新镇,宁静只是短暂的,他的血是热的,安静的生活,并不适合他的骨子,在旅行之中不断绽放自己的光彩,才是他的归属,而这一次的旅行,是一次全新的旅程,一切的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岩小西说,她遇到最奇特的事就是重生回到十年前。做过最解气的事就是给仇人每人一巴掌。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种下万亩花田,然后去拿去卖钱。做过最牛逼的事就是让她未来的娃成了富二代。对顾涛说过最霸气的一句话就是从前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还不快过来!!许我十年,挣得一世锦绣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