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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兵黩武,穷与黩
大明对于蛮夷的判定标准,主要是从文化上去判定。
鲁伊·德在马六甲城陷落后,选择了以身殉道,虽然他以敌人的身份,出使大明,但大明没有羞辱他,皇帝甚至特赐官葬,并且专门派人了解了他的生平,完善了墓志铭。
鲁伊·德在文化上不属于蛮夷,同样,选择了用自己性命殉道的马丽昂,在文化上也不属于蛮夷,所以朱翊钧觉得给个官葬的待遇,已经是很高了。
但鲁伊和马丽昂的情况,仍然有所不同。
如果简单划分阵营的话,鲁伊是果阿总督府的使者,他一生都在为果阿总督府征战,是敌人的阵营,马丽昂是皇帝册封的大牧首,是大明阵营。
无论马丽昂出于什麽目的,她的所作所为,她的殉道,最终都极大的扩大了大明的影响力。
朝臣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给更高的礼遇,但是作为维新功臣下葬金山陵园,这个规格又有点太高了,不仅朝臣们这麽想,连朱翊钧这个皇帝也是这个想法。
礼部开始频繁部议,寻求一个解决之法。
一部分认为可以陪葬皇陵,世代享受香火,因为汉代的匈奴王子金日磾,归降大汉后,最终成为了辅国大臣,死后谥号敬,陪葬于茂陵之中。
按照马丽昂在扩大大明影响力的贡献上,下葬金山陵园,未尝不可。
但另外一部分则激烈的反驳了这一观点,金山陵园庄严神圣,安葬夷人决计不可,此端一开,后患无穷,最重要的是,马丽昂是为他们法兰西的光明而殉葬,并非为了大明,如果下葬金山陵园,恐怕难以服众。
真的难以服众,如果非要这麽做,去说服陛下吧!
陛下不好说服,同僚们也不好说服,对于思想殖民十分执着,认为应该加重对这一工具羁縻的这部分礼部官员,最终选择了赞同反对者的办法。
礼部部议最终决定,在金山陵园外六里,以海外番王礼,单独下葬马丽昂。
如果日后还有夷人,为大明开拓丶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或者在京师的那些海外番国国王要下葬,也可以埋在那里。
毕竟格物院里也有几个夷人当格物博士,他们为大明的发展注入了很强大的活力。
朱翊钧同意了这个方案,因为这也是祖宗成法,祖宗强就这点好,什麽都能找到先例。
永乐六年,渤泥国(今汶莱)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领一百五十人使团到大明朝贡,突发恶疾病逝于南京会同馆之中,成祖文皇帝下旨安葬在了石子岗,并修建了神道牌坊丶碑亭丶墓冢。
永乐十五年,苏禄(今棉兰老岛)东王巴都葛叭答刺,到大明朝贡,归途在德州病逝,按旧制下葬在了德州北营,王子和王妃为老国王守灵,后人改姓『安』和『温』姓,成为了大明人,时至今日,仍有后人。
大明给马丽昂最后的体面,是以海外番王礼下葬,这个规格很高,但没有上升到维新功臣的高度。
「官葬所费丶修缮等费,理应由大光明教承担,故此要让葡萄牙里斯本来承担所有费用。
」朱翊钧看着礼部的奏疏,思索高启愚这麽做的原因。
工部料估所大概估算了一下费用,大约三千银,日后修缮,每年不需要五十银,这笔费用,对于大明算是小钱,但礼部特意强调,这笔费用,理当由大光明教来承担,而非大明承担。
除了要过户部年终审计以及每一笔帐都要算清楚之外,这还是一种姿态,大明是高于大光明教的存在,理当教徒付出,而不是大明去付出,这种姿态非常重要。
人有的时候,就是很奇怪,升米恩,斗米仇,你给一点是恩,给的多了,反而是仇。
不要给太多,否则人就是会不知好歹。
大明已经将智慧赐予了大光明教,这是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就不要额外给任何的优待了,这样一来,才能让关系长久。
朱翊钧最终朱批了高启愚的奏疏,在礼法这块,礼部是相当专业的。
这个规格不高不低,比皇帝初定的要高,比下葬金山陵园要低,符合马丽昂的身份,而且礼部准许了葡萄牙天字组给的谥号:光明圣女。
也就是说,礼部没有将马丽昂纳入大明谥号体系之中。
倒不是因为马丽昂是个夷人,金日磾还是匈奴王子,最后照样有谥号,之所以不给谥号,是因为马丽昂为了法兰西而死。
第二件事和第三件事,组建西洋商盟和对安南用兵,其实本质上,都是大明为了扩大财路的举动,这件事急不得,当然也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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