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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寻踪觅迹(第2页)

张志应了一声说:“我知道吴警官一定有很多话想问我,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说了,你们也搞不懂,而且我也不知道。”

说完话,他带了一把警方处理暴力事件时得到的长刀,骑上单车,随着怪兽留下的血迹,追了上去。

遥遥看去,他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是那样的潇洒,牛逼,真让人崇拜!

双脚用力的踏着单车,张志在街道上穿梭的度越来越快。

看着黑夜茫茫,他不知道此去,还能否回来,或许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在菲菲身上,做一回坏蛋了。

通过依稀的血迹,让张志更加惊讶与害怕的是,每两处血迹之间竟然有百多米远。

就算那怪物庞大,也不敢想像他行走的度有多快。

这一切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怪物实在是太强大了,张志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他此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可是,也不知道张志是不是真的疯了,面对危险,他显得很从容不迫,他真他妈是个英雄。

骑了大约一个小时的单车,张志来到了城区外的落风山,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地上的血迹,两处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不少,而且风中还飘来淡淡的骚臭味。

这预示着两个值得庆幸的可能,一是怪物伤得很重,或许那些子是对穿而过了。

二是这里离怪物的老窝不远了,马上就可以解决这个祸害啦。

张志感到有些兴奋,似乎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同时危险也在越来越近。

他更加用力的向前踏着单车,车子跑得飞快。

终于,那种怪异的骚臭味,越来越浓,渐渐越了人不能忍受的程度。

张志更加欢喜,丢下单车,提着长刀向骚臭味飘来的地方冲了过去。

果然,向前跑了不远,就看到了巨型怪物。

它此时正呻吟着,伸出舌头舔着前爪上,张志给它留下的杰作。

虽然巨羊腿上的伤口挺大的,但是张志看着它那庞大而恐怖的身形,就抵挡不住内心深处的害怕。

为了克服害怕,他故作镇定的笑了笑说道:“嘿嘿,看来我还是有点渣渣的,要是别人看了这么大的凶恶怪物,不跑得飞叉叉的才怪,谁能像我,还敢给他几下?”

说到这里,他摸了摸胸口,舒了几口气又接着说道:“乖乖,知道本大爷的厉害了?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自觉的走过来,瞌头认错,并誓以后再也不吃人了。”

理智告诉张志,一百个他来,或许也不会是这怪物的对手,他都有些后悔了。

要是能赶走他,和平解决,那就最好不过了。

然而那怪物才不吃张志这一套,听到他的声音后,眼神冰冷地看着张志,缓缓的舔着伤口。

看他表情,好像在说:“小子,你他妈的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什么鸟样,要我给你认错,还要我不吃香喷喷的人肉,梦你!”

张志从那冷足以将人冻死的眼神中,猜到和谈是决不可能了。

果然,巨羊舔了四五下伤口,就向他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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