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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
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
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
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
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大汉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
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的产业全部交给他。
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
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
,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
,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可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
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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