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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步行上班的人,大多都认识这个二十五六岁的俊俏黑青年,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令人如沐春风。
附近的上班族常去柳鼎元的“家味餐馆”
吃晚饭,毕竟餐馆的饭***致且经济。
重点在于经济。
所以柳鼎元的小餐馆生意一直不错,而且作为单身狗的他也很少吃狗粮,追求经济的“上帝们”
大多都是单身狗。
“我有酒,你有故事吗?”
柳鼎元笑着回了一句,眼睛都快眯在一起了。
“咋没故事,我们的故事能写成一本小说。”
“我记得有个《深夜食堂》的剧,我们的故事可不输那些故事。”
“略显浮夸,我们是真真实实的。”
······
像似成语接龙,熟识的上班族一人一句,脚步匆匆,骑着二八杠的柳鼎元也没停下,随口笑道:“你们有故事,我肯定不会少你们的酒。”
“你怎么骑车的,有你这么骑车的么,大家都赶着上班呢。”
突然被人教育了,柳鼎元下车,陪着笑脸:“大哥,不好意思。”
估计上班有些赶不及,男人看了眼手表,哼了一声,骂了句没教养,然后匆匆而去
柳鼎元就奇了怪了,自己也没逆行啊。
关键,自己是在自行车道。
好在,也就遇到一个无理取闹的人,柳鼎元平安地回到了自己的小店。
“元哥,你回来了。”
旁边的早餐店走出来一个少年,手里提着三个袋子,四个小笼包、两个叶儿耙、一杯豆浆。
少年叫李兴,十五岁,据说七八岁就帮家里的忙了,活脱脱“别人家孩子。”
“今儿个不上学?”
“今天是这个月周末啊。”
柳鼎元恍然,难怪他们问今天有没有酒,合着是问有没有自己酿的青梅酒啊。
把手里的早餐递给柳鼎元,李兴神秘一笑:“元哥,你女朋友来了,真漂亮。”
“女朋友?”
柳鼎元一脸疑惑,作为钻石级别的单身汉,从来都只有吃狗粮的份,喂别人狗粮的事想都不敢想。
“喏,你家餐馆们前那姐姐,不是你女朋友啊。”
李兴朝旁边努了努嘴,笑嘻嘻道:“元哥,你有啥不好意思,我都看见过你们在一次好多次了,虽说元哥你长的不咋样,又没钱,找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压力有些大,但是谁规定生得黑、长得丑且穷,就不能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了,你说对不对···额,元哥你咋走了。”
李兴一副我已看穿一切的表情望着柳鼎元的背影,熟练的将钱放进纸盒,“两个包子一碗稀饭,是在这里吃还是带走。”
李兴口中的女朋友当然不是柳鼎元的女朋友,只是柳鼎元高中同学、大学校友林卿曼,同样也留在了帝都燕京谋生活而已。
当然,比小餐馆老板的柳鼎元来说,林卿曼混的很好,大学毕业仅仅三年就成了一家大型公司的部门经理,迈入了金领行列。
林卿曼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也是一个非常精明理智的女人,她的精明和理智更胜她的漂亮,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当下需要什么,又该放弃什么。
关键她还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
从高三开始就展现了自己不熟的交际能力,班里数得着的富家子弟,与她关系都不错,高中没毕业就有同学说大学毕业之后请她到自家的公司上班,或者介绍好工作。
说得难听点,这是现实的女人。
谈不上喜不喜欢,但不可否认她很厉害,柳鼎元打心里佩服。
看着柳鼎元推着自行车走到近前,林卿曼打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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