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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轻拂,夹杂着丝丝细雨,掠过大街小巷,给这座沿海的城市带来阵阵清凉,行走在街道上的人们,纷纷加快步伐,想在大雨来临之前,找到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场所。
“吧嗒……”
雨水滴落在玻璃上,蜿蜒流淌,似乎要证明来过一般,留下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痕迹。
虽然外面下着雨,但七月的深圳还是显得闷热,电风扇里吹出的全是热风,我两眼无神,瘫痪在店铺的躺椅上,呆滞地看着窗外的古玩城被逐渐变大的雨水模糊,本就没有什么人的街道上,现在更是连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
“嘎吱……”
正当我昏昏欲睡,快要长眠的时候,刺耳的推门声响起,傻乐兴冲冲的跑进我店铺,衣服都被淋湿了大半,一屁股就坐在了我躺椅上。
干!
挡住电风扇的风不说,他的屁股直接挨着我的脑袋,恶心得让我不得不艰难的支起身体。
傻乐和我同姓,巧合的是,他的名字叫高乐,而我叫高兴,都是开心快乐的意思,他总说我和他五百年前是一家人。
只是傻乐身高一米九几,长得五大三粗,一条胳膊就和我小腿一样粗,在我隔壁一条街的店铺里打下手,帮忙打杂。
他整天都是一副笑嘻嘻不知人间疾苦般的傻样子,所以我每次都叫他傻乐,我和他之间,外形长相,还有性格脾气都不是一路人,别说五百年前,就算追溯到人类还没有完全进化的猿人时期,我和他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
“干!
别挡小太爷的风。”
我一把推开傻乐魁梧得像小山一样的身体,紧接着又无力的躺了下去,为了防止傻乐的屁股再次粘过来,我用手把脑袋旁边空余的位置全部挡住。
傻乐笑呵呵地站了起来,:“有个客人拿了一个杯子要卖给吴老板,吴老板看不准,想要你帮忙看一下,打了你几个电话都没人接,叫我来你店里看看你在不在。”
我从口袋摸出手机,果然有三个未接来电,都是老吴打过来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调成静音了,马上改成了铃声模式,:“老吴什么时候改收破烂了,杯子也要!
我这里有条内裤,穿了不到一年,只破了一个洞,还有七成新,帮问他收不收!”
傻乐明知我在调侃他,也不生气,说道:“不是我们喝茶的杯子,就是……就是……电视里面古代人喝酒的那个杯子,铜做的,有三个脚的那种。”
我无语的白了傻乐一眼,:“你好歹也在古玩城混了两年多,说话能不能专业一点,那叫爵。”
“对对对,是爵。”
傻乐笑呵呵的说道:“我不是怕你听不懂吗,所以才说成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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