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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簪花小楷(第1页)

好在店里不止徐老一个人,没过多一会儿,一个年轻模样的店员迎出来,他看上去像这条街一样懒懒散散,慢吞吞的对她们说:“徐老让你们把名字写下来,他说人太多了,认不得脸。”

令人意外的是,接下来店员回过身去翻找了一番,端出来一个玉质的笔筒,里面歪歪斜斜的插着七八支细狼毫。

“……用这个?”

谢朗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俨然一副状况外的样子。

“对,就用这个。”

店员让开半个身子,示意她们逐个伏案过来写名字。

秦梦压低声音问谢朗:“诶,你会这个吗?”

谢朗回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她小时候在美国长大,连碰都没有碰过毛笔。

其他的几个练习生出身的偶像要么就只是年幼的时候抓过几次毛笔,要么就是干脆一次都没有接触过,几个人面面相觑,到底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谢朗抓起毛笔,歪歪扭扭的在上面开始写“谢”

,写着写着,手就好像不听她使唤一样,写到最后涂成了一个大黑疙瘩。

把她放到美国,她可以操着熟练的英语口语,毫无障碍的和金发碧眼的当地人对话,可是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国家,她却连老祖宗传下的艺术都一窍不通,这怪不得她,多少年轻人都是这样。

“秋秋,秋秋?”

谢朗低头,用小气音向许春秋求助,“帮帮我,这个我真的不行啊!”

许春秋凑上去,那一大坨黑疙瘩一下子映入她的眼帘。

许春秋:……

“要不我替你写吧。”

店员原本正抱着手臂眼睛发飘的倚着窗户发呆,听到谢朗向许春秋求助,二话不说赶紧阻止:“不行,徐老说让你们各写各的,谁也不许帮别人代写。”

谢朗:呜。

她歪七扭八的戳着笔杆子,总算是勉勉强强的写完了名字。

“妈呀,幸亏我爹妈给我起的是两个字的名字,要不我还得多遭一个字的罪。”

她拍着胸脯心有余悸道,就好像写个毛笔字的功夫就给她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一样。

许春秋闻言忍俊不禁,然而当她站在那张生宣纸前,最后一个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余光不小心瞟到同一组合的其他几个人的字的时候。

许春秋:……

确实是有些惨不忍睹。

除了秦梦的字稍微好上那么一丁点,其他几个人的名字白纸黑字的写在纸上,即便是送到老爷子眼皮底下,恐怕也不一定认得吧。

许春秋挽起袖子以免沾上墨迹,骨节分明的腕骨裸露在外,接着沉腕落了笔。

“麻烦您了。”

许春秋写完以后掭一掭笔,随手搭在砚台上。

纸上的墨迹还没有干,店员低头一看,歪七扭八的一大串名字最后跟了清清秀秀的三个字,“许春秋”

,漂亮的簪花小楷,“许”

字还是繁体。

店员:“!

!”

没想到她一个爱豆竟然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秋秋,你是不是练了特别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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