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上任主人为玉州周胜军副军主,其恰逢世外之境阳潮,从中获得大块玄铁,后请欧冶家族帮忙锻造,
经三十三天三十三夜,终煅成这样一杆巨型錾金玄铁虎头枪,被其称之为巴王枪,已经算得上利器。”
许成元介绍道。
“其是皇族子弟,封地在玉州巴中郡,封号正是巴王,而江湖上有好事者,顺口便称其为霸王枪,传言越传越烈,当年可吓得这位巴王亲自上京解释去了。”
许成元说着说着自个都冷笑两声。
巴王,霸王,霸这一个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更别说沾个王字。
“你可试试能不能使得上?”
许成元两手端平,深吸一口气,一齐将其抬起,递给林末,眼里满是好奇。
一般而言,随着气血圆满,肉身处于蜕变,武夫力量都会越来越大。
在肉身境,据好事者统计,一般人通筋,炼骨完成后一拳可达数百斤,而沸血境气血澎湃,力量会有个大的增幅,可抵千斤。
当然这点是因人而异,不仅与天赋有关,更与练体功法有关。
就是突破立命,领悟意劲,气血有神后,肉身进一步圆满,气力也不过根据功法原因翻个几番,如若身上没练横练功夫,一样使不顺这千斤之重的兵器。
什么世外之境,什么阳潮,将林末听得有些迷糊,正想问些什么可看见许成元两手合抱,递过来的枪,只好压下心中的疑惑,伸出手,一把将其抓起。
踏实,温润。
这是林末拿起霸王枪后的第一感觉。
明明通体铁造,可摸起来却温润如玉,倒是有些奇怪。
林末单臂握住枪尾,将其横亘在身前,细细打量。
枪身流畅,线条刚直,约摸常人小臂粗,枪尖为龙舌,泛着凛冽寒光,看着便让人心惊胆颤。
他随意挥了挥,明明没有力气,可巨大的重量下,依然将空气拍得呼呼作响。
风刮得一旁许成元脸上都泛起丝丝凉意。
“不错,重量还算合适。”
林末越看越欢喜。
“嗯,合适就好。”
许成元淡淡道。
他心里有些震惊。
能将千斤之重的霸王枪如臂使唤,非得身具万斤之力不可,就是小万斤都差点火候。
他又想起昨日被林末擒住左脚,然后硬吃的那一拳。
光凭一股子气力便打破他的意劲,将其右脚骨震裂几丝,明明才只是炼骨,一股子气力硬是比那些横练立命还来的猛,也真是个怪胎。
小说简介悠悠万载,繁花落尽我又是谁,谁曾是我,被封印的,仅仅是记忆吗?天地之道,无根无源,诡异大局,无头无尾一张生死纸,带着茫然的灵魂,穿越崭新大陆,化身为魔,纵横异界,将这茫茫天道,修补!...
冷府嫡女遭庶母算计,痴傻丑陋还未婚先育,含冤而死!当异世强魂重生,那些欺她之人就等着她报复吧!相貌丑陋?长得太美总要遮掩一下吧!买凶杀人?她医武双绝不是吹的!至于这多出来的小萝卜头逮着一只王爷当奶爸!本姑娘看上你了,给你个便宜爹当当!能找到孩子的亲爹,算你有眼光。这王爷是她一夜风流的对象?抓住儿子赶紧跑,这货晚上不是人啊...
...
身为现代的化学合成研究生,穿越回明朝永乐年间,却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锦衣卫。夺嫡之争不绝,江湖恩仇不断,苏湛嘴角一勾看尔等插标卖首!科学家会武术,能文能武挡不住数理化在手中,恋爱灭口两不误!且看绝命毒师纤纤妙手翻云覆雨,绝世狂欢爆笑上演!...
陈杰莫名其妙的带着十几世的记忆回到了1981年的香港。既然上天给了我机会我就要让这个世界为我震撼。怎么也不能丢了穿越众的脸。很多年后当这个有个老鼠名字的男人让世界震惊的时候,有人问他这一生最记忆最深刻的是什么?他回答道是一个混蛋!(群号)...
简介浓烈的硝烟,鲜红的血,无数的人类在进化的路途中流尽了鲜血。对人类来说,这陨石是上帝的鞭策?亦或是魔鬼的嘲弄?天降的陨石将世界所有物种重新拉到了进化的起跑线上,人类是否能依靠旧日的优势重新领跑新的进化历程?是依旧站在万物的顶点?还是泯灭于众多失败者之间。。。。。。平凡的日常变成了奢望,被陨石选中的少年究竟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期待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