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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生来就拥有独一无二的王者气质。
如果他不是出身王室,这样的气质,做个杀手,光是这双眼睛,只要站在人群之中,也一定让人胆寒。
缭虽然叱骂嬴政,说他这个人,鼻子长得和蜜蜂的嘴一样尖,双目细长,胸骨突出像是鸡的胸脯,声音像豺般低沉。
但是这番评价,不无道理。
嬴政双眼细长,若是动了杀意,那双眼立刻变得杀气腾腾,像是藏着一把绞人血肉的剪刀一般。
扶苏坐在边上,只好低头玩自己的衣袖。
这个时候,他也不敢无视嬴政的怒意。
好在,他还只是个孩子!
嬴政将熊启说的那八个字重复了一遍。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嬴政不免暗想,自己从回到秦国以来,日以夜继地读书,跟随太傅学诗书礼。
知道的越多,就越痛苦,但也越发清醒。
嬴政知道自己所处的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欲望在人群之中无休止的泛滥,整个天下的人将道德弃之敝履,诸侯国王室都渐渐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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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秦国,还尚存实力。
眼看着正是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急需要有人完成天下一统、结束战争的大事。
而自己却从原本是赵国国境内仓皇逃命的小人物,忽地变成了秦国的太子,这不是天命是什么?
只要完成这桩大事,到时候自己就是古今第一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完成一统天下,结束战争,这是自己的梦想。
只是自己从回到秦国到现在为止,做了那么多事情,读了那么多书,都没有得到任何人一个人对自己做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样的评价。
可扶苏竟然轻而易举就精简了文字,还得到熊启这样的称赞。
总不能扶苏才是天命?
嬴政心里满是疑窦。
去年寡人让扶苏射杀小鹿,他尚且怜悯小鹿年幼,不敢杀小鹿;
如今扶苏却将自己的天赋异禀和仁爱之心相结合,轻而易举地就完成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这样的人,简直是君王的典范。
当着扶苏的面,嬴政冷冷的道:
“功在当代,还未有定论。
区区三百字,能抵得过我秦简三千字?三万字?至于利在千秋,更是不必提。”
对于嬴政这样的说辞,熊启明显感到不满,八岁的孩子,在三天内精简了三百个秦国文字,而且全部可以使用,就是神仙下凡也完不成这种大事。
没想到大王如今越发的厚颜无耻,这种话也说的出来。
大王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夸奖过扶苏,没想到立了这样的功劳也……
扶苏这心里本就藏着诸多不平之事,都是嬴政造成的。
只是,别的事情可以糊弄过去,唯独立太子的册封大事,还有这改革秦国的大事,自己万万不可退让。
扶苏不想死在赵高这种表里不一的小人手中,更加不想继承一个只能延续两年的朝代。
届时,身死人手,为天下群雄所笑的对象就是他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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