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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跟没吃过的人实在说不明白(第2页)

虽然大家都是做泡菜的熟手,但是每个人手上的菌种不同,导致酸坛里的乳酸菌不一样,因此每个人做出的泡菜味道都有差异。

要是谁家泡菜做得好,那在附近几个村子是会名声大噪,被人口口称赞的。

相反的,要是做出的泡菜难吃,那也是会被人从村头蛐蛐到村尾。

有些人就是天生的泡菜圣手,做啥啥都好吃,自己吃不完拿去镇上卖,识货的人闻着那地道的酸味就来了。

像安老头这种狗鼻子,肚子里有地图似的,拉着萧岚就去隔壁村泡菜圣手那里买泡菜去了。

拿回来的泡菜和鸡杂一起,倒热油开大火爆炒。

小烟一熏,香得你都分不清是泡菜里有鸡肉味,还是鸡肉里面有泡菜味。

吃过农村陈坛泡菜炒出来的酸辣鸡杂的人,兴许很难理解为什麽世上有人不吃动物内脏,更无法理解为什麽有人说鸡杂很腥。

世界的参差,让一些人想象不出来,什麽叫豆角跟鸡胗一样脆口,萝卜跟鸡心一样厚实,嫩姜跟鸡肠一样爽辣。

至於四棱豆,它外形像一个长长的杨桃。

四棱的形状让它的脆度无与伦比,腌渍过後,更是脆得咬下去就能颅骨共鸣。

它是豆中的“皇帝”

,有它在别的豆只是“弟弟”

,那种新奇的口感,跟没吃过的人实在说不明白。

再回到这张桌子。

别人笑他们太疯癫,他们只笑别人看不穿。

他们在外地工作好些年了,这一口是真的做梦都梦不着。

别说四棱豆外面很少见了,哪怕是最常见的豆角,也因为品种不同,而在城里根本吃不到。

城里常卖的是一炒就软的豆角,加热之後会瘪下去,留出的空腔有利於吸收炒菜的汤汁,却不适合用来腌制。

而这个村的村民因为喜欢腌制泡菜,所种的豆角品种是精心挑选过的。

无论在酸坛里浸泡多久,它始终饱满挺脆,吃起来水灵灵丶嫩生生。

如果你用城里的豆角来做酸豆角,那它的口感就像眼角耷拉的瘪嘴老头,吃一口就心如止水,看破红尘。

而村里的酸豆角则是刚满十八岁,扎着高马尾,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活力小姑娘,光是听见她走路的声音都跟着心跳加速。

你说大家稀罕不稀罕,哄抢不哄抢?

至於早早被吃完的另外四盆菜,它们的妙处真是说都说不完。

萧岚在做菜之前,主家的大儿子特意交代:

“亲戚们连夜赶过来,睡没睡好,心情也很糟,吃东西估计没胃口。

你做一点开胃的菜,做得下饭一点,让大家多吃几口米饭,补充一下体力。”

萧岚表示:“好嘞!”

主家让他下饭,那萧岚就保证完成任务。

第一道酸辣鸡杂刚端上餐桌,菜没吃两口,两大锅饭已经一扫而光。

此时大家眼角泪花还没干,就已经拔剑四顾心茫然。

啊……这就没饭了?饭是什麽时候吃完的?

他们只记得切成丁的酸辣鸡杂混着米饭一股脑往嘴里刨,刨着刨着就干了三大碗。

可是怎麽还饿呢?边吃边开胃是吧?

算了,第二道菜炒土豆丝来了,吃点土豆吧。

土豆也是淀粉,我说它是主食它就是主食!

然而土豆刚入口,大家眼中再次泛起泪花,对米饭的需求又更上一层楼。

这竟然是……酸辣土豆丝!

搜书名找不到,可以试试搜作者哦,也许只是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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