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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从头到尾没个正经名字,但确有几分交情。
如此细想来,在宋回涯称他“高侍郎”
的时候,他多半已觉出反常了。
宋回涯垂下手,将书本收起来的同时,再次与对面的女人对上视线。
她若无其事地看着她,目光飘了两遍,转向门口。
对面的人一身久未漂洗的旧衣,哪怕几次捋平袖口,布料依旧皱皱巴巴,大抵是看够了,微微阖起眼皮,冷不丁冒出一句:“宋门主还记得在下吗?”
这一开口,将宋知怯吓了好大一跳,本都要靠着师父的肩头打瞌睡了,惊诧中咬中了舌头,高呼道:“你怎么是个男人啊?!”
宋回涯重新转向他,轻摇了下头。
青年姿态谦逊,求教道:“请问宋门主,这次又是从哪里看出的破绽?从一进门,便知晓我不是个普通人。”
宋回涯言简意赅:“脚印。”
阶前泥地潮湿,还未有积雪,只一片凌乱湿软的脏黑。
如不细看,看不见那烂泥之中隐约的足迹。
宋回涯说:“久病之人,不会有那样重的足迹。”
青年了然颔首,无不遗憾道:“原来如此。
总是瞒不过宋门主。”
他侧身捧起地上那名女子的头颅,两手端在胸前——原是个做得出神入化的泥塑。
宋知怯叫这画面激得头皮发麻,有些承受不住,两腿蹬着朝后挪了两步,哇哇叫嚷道:“好汉,你再这样,我真的要骂人啦!”
青年笑了笑,将泥塑摆放回去,平缓报出来历:“既然宋门主已不记得,在下便与门主再相交一次。
我自小被父母卖给戏班,没有名姓,只知道是家中的第九个孩子,所以我师父叫我郑九。
“师父见我颇有天资,将他一身绝学尽数传授予我。
可惜我无意生死杀伐,也没什么快意恩仇的热情,在江湖寻不到立足之地。
每日挣点碎银,得过且过。
好在我不喜欢喝酒,所以不大缺钱,日子算得上一个清闲,我很喜欢。
觉得就此终老,也算不错。
直到后来遇见了我家娘子。”
他的眼神同与他的语调一般,幽沉深邃、静如死水。
宋回涯认真地听,待他停顿时,思及他先前控诉,搭上一句:“沦落风尘?”
郑九说:“是。
她刚避乱到京师,被逼着接客,就遇到了几个病得厉害的客人。
我为她赎身不久,她便缠绵病榻。
是郎君借我银钱,帮我寻医,才料理好她的后事。”
宋知怯抱着腿,一双乌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懵懂问:“那你们郎君是个好人啊?”
青年失笑道:“小丫头,我不管他是不是好人,也不管他是不是好意,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愿意为他卖命。”
郑九说:“不过宋门主确实是个好人,所以我与你说句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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