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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志暗暗嗤笑一声,伸手入怀,掏出一块铜锭,递给了胡保宗。
朝着胡保宗的,正好是含金的底部,他顿时惊讶道:“彩金?”
唐以前,如果只说“金”
,指的便是铜。
史记中汉武帝动不动就“赏臣金数万斤”
,说的就是铜。
至于金,只要提到,必然称为“黄金”
。
这玩意更贵:黄金珠一两,可换绢十匹!
价格等同于铜的一百六十倍。
所以很少有人把黄金混入铜中的。
偶尔也有世家的贵妇嫡女喜欢这种金中带粉的颜色,会特地炼一些,打几支金钗首饰,但那一支才能耗几两?
这一块怎么也有十斤重,用指甲用力一掐都能掐出个印来,说明是纯铜掺金无异,顶他两年的俸禄都绰绰有余。
出手这么大方?
胡保宗狐疑的看着李承志:“你想让我干什么?”
以为自己在贿赂他?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李承志嗤笑一声,一把夺过铜锭,然后怅然一叹,脸上恰如其缝的露出几丝愁容。
“我算来算去,粮还是不够!”
“该!”
胡保宗斩钉截铁的吐了一个字。
原本应该是够的。
光是宋家的存粮就有上万石,再加李家的,以及从民户手中征收上来的,至少也该在一万五千石以上,如果严格把控,每日减半或是只供三成,吃到立秋也不是不可能。
但李承志非要搞什么以工代赈?
这能成军和能出工男丁至少占到六成,每日还要高强度的训练和劳作,食量何止大了一倍。
就这些粮,别说立秋,李承志能坚持到立夏就不错了。
到了那时,如果乱事还未平定,他又该怎么办?
“所以呢?”
胡保宗指了指桌子上的铜锭,讥声笑道,“你想拿这彩金去买粮?但这一块才能买几斤?”
“不止这么多?”
李承志伸出手掌,想了想,只比划了四根手指,“有四千斤!”
胡保宗眼睛一突:“全是如这一种的彩金?”
李承志点点头。
“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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