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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

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

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

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

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

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

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

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

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

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

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

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

走后门买的呀!

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

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

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

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

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

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

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

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

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

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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