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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了(第5页)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毕竟楼上就住着钟蕾。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接近起来才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奋键疾书。

他决定把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我怎么抄歌不知不觉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这是钟蕾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演绎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卑微凡人的落寞与孤独。

感触很深。

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

会不会有点过分?

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只是没发表?

等等!

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将来会写,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

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

她会把我视为知己?

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她到底是感激我还是该恨我呢?

坦白讲她应该恨我,但谁让你动不动就对我横眉冷对的?

还有,她似乎才刚搬来,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

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早上回来。

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那么结合她的履历,她是在酒吧当驻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对生活感到厌倦,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么她现在肯定还没写这首歌!

陈锋开动脑筋,展开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疯狂分析状况,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很多东西。

所以我现在开始写,过几天就给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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