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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盆里的饭吃完了,旺柴抬起脑袋,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盛郁,对着他“喵”
了一声。
“没劲。”
沈勘沮丧地撑着脑袋叹气,又上手撸了撸旺柴肚子上的毛以求安慰。
“少摸它,会秃的。”
盛郁护犊子地抓住他作乱的手。
这一触碰让盛郁心下一惊,沈勘的手烫得吓人。
而沈勘这个二愣子压根没意识到,见盛郁紧紧抓住自己的手,不自然地抽回来问:“干什么?”
“沈勘,”
盛郁的手抚上他的额头,眸中透着愁绪,“你发烧了。”
发烧?在沈少爷的记忆里,上一次发烧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
其实他一直觉得自己身体倍儿棒,好养活的很,但这是在孟芝华的精心呵护的前提下建成的。
这俩月来,吃的是牢饭,换季衣服是乱穿的,又在篮球场吹了半天的风,纵是金刚般的身体也遭不住。
盛郁倒了杯热水,递给坐在他面前嘴里插着水银温度计的沈勘,抬眸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说:“差不多了,拿出来看看。”
沈勘依言,温度计比着光对了半天也看不个所以然,无奈求助道,“这玩意儿怎么看?”
“你……”
你连这都不会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这句话盛郁没问出口,沈少爷在意识到自己发烧后状态着实不大好,那双上挑的桃花眼因着生病的缘故而变得湿漉漉的,一脸茫然又无助的表情全然看不出平日盛气凌人的模样,都能和吃饭的旺柴比乖巧。
“水银的太麻烦了,”
沈勘试图给自己挽尊,“还是抢打的方便,‘哔’一下就出来了,那字儿还贼大......”
“现在就这条件,挑也没用。”
盛郁认命地摇摇头,接过他递来的温度计,来回转了两下,转到刚好能看清的角度,放在沈勘面前说,“现在看看。”
“37度......六、七还是八......”
沈勘眯了眯眼,上面的刻度线怎么着都对不齐,“哎我聚焦不太行,看成绩都得用指甲盖一路划过去。”
“你怎么那么多事儿呢?”
盛郁一阵失语,甩了甩温度计,“不多不少,刚好38度。”
“卧槽!”
沈勘惊奇地叫起来,忍不住为自己鼓鼓掌,“太牛逼了!
你的眼睛就是尺!”
“......”
盛郁合理怀疑他的好同桌已经烧成智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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