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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和煦,连夜都温柔,韩修在夜摊上喝完最后碗里最后一口汤,觉得身心舒泰,于是很满足的眯了下眼。
享受完之后他拿手肘碰一碰没精打采的韩玥:“我要回去告诉你大嫂,这里的小吃,还是鸭血粉丝最有滋味。”
韩玥哀嚎一声:“那么你吃完了没有大哥,你已经把这里夜摊吃遍了。
你不撑死我都累死了。”
“吃完了。”
韩修点头,拿帕子擦干净嘴角:“这样我回去好交待。
小昀到了哪里就最喜欢夜摊小吃,这次她不能来,我当然得替她尝尝,尝过了回去好仔细说给她听。”
韩玥又哀嚎一声:“我拜托你大哥,你和嫂子能不能不要恩爱的这么肉麻,我受得了别人还未必受得了。”
一旁陪座的张仲这时也忍不住笑了:“韩爷爱妻,这是天下皆知的。
不过韩爷既然吃完了,咱们就到别处去喝杯水酒如何,我看韩二爷可是到现在水米没进呢。”
韩玥闻言欢呼,被韩修迎来的眼刀杀了一记,于是连忙敛起神色,斯文有礼的说了声:“那么有劳张大侠了。”
来时韩修就说过,这次他们来临凤城是给盟主回礼,到了这等英豪群聚的地方,他们一定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能让人瞧扁了。
回礼是已经回完,盟主过意不去,说是上次破魂剑根本没送到韩家,这回礼他是白收了,于是留他们在临凤几日,要张仲好生相陪。
今天是他们停留的最后一天,张仲领他们往热闹地方去,不曾留意就来到了临河的香粉阁。
香粉阁内这时灯火鼎盛,连透出来的风都是酥软的,在男人脚下生根缠绕,叫你再不能往前半步。
张仲在原处立了有一会,咽了又咽还是把那句话吐了出来:“不如我们去喝杯花酒吧。”
韩玥立马咳嗽:“张大侠莫要忘记,韩爷爱妻……”
一直在他们身后沉默的随从突然想起了有人出五百两买他说的那句话,就是要他在经过香粉阁的时候说的。
“可是这里的女儿红是全城最好的,二十年陈,别处花钱也买不到。”
他连忙把这话吐了出来,又算计一次,再次确定这里一个字就值二十两。
话还不曾说完,韩玥的一只脚就已经跨进门槛,架势绝对是九头牛也拉不回。
一行四人于是在一楼包间落座,张仲喝了一会素酒,实在觉得无味,就做主要老板娘叫个唱曲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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