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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回去,录一期吧!
你非说你已经吊打了欧美,拿了格莱美,是很牛逼了,但上一趟《新闻联播》,再给一期《焦点访谈》,岂不正好算是衣锦还乡?
把奖杯晒给国内的某些人看看!
…………
其实,就在林见鹿还在酒店里搂着王组贤呼呼大睡的时候,太平洋彼岸这边就已经炸开了锅了——二三十年后有谁跑去拿了座格莱美什麽的,也不算什麽太大的事儿,也就歌迷自己庆祝庆祝得了,真要说全民的程度,不可能了,依然会觉得国外的奖项都比较牛的这个逻辑,已经算不得社会主流认知了。
甚至说句不夸张的话,二三十年后的国内,不要说你只是在音乐,或者电影这样的行当里拿了个什麽国外的奖了,就连整个音乐行业丶整个电影行业,乃至整个娱乐圈,都已经很有点人憎狗厌丶不太为社会主流视线所关注了。
娱乐方式越来越趋多样,别说没能人,就算有能人,也已经再也无法获得九十年代到零几年的那种全社会瞩目的超级关注度了。
《热减辣滚肥烫》的推广视频,说什麽励志,林见鹿上辈子刷到之后第一眼就恨不得赶紧划走,某人拿了威尼斯影后,内娱有人想吹,直接划走。
同理,看见单纯依那张脸,还不等视频博主开吹,也不等人家开唱,林见鹿就已经忍不了了,必须立刻划走——本质上就是已经对他们丶对整个娱乐产业,都已经陷入了某种厌恶和轻蔑。
压根儿就不想关注什麽动态了。
反倒是一批陈年的老姜老蒜,他们那些已经老了却还没死的歌迷丶影迷,对于他们的动态丶歌喉丶演技,依然愿意给一点关注——关注的也大约是自己的青春和回忆,而并不是真的对他们依然有多麽热爱和追捧了。
然而,现在是1998年!
在1998年的当下,可不是那麽回事。
在当下,外国的月亮,就还是特别圆的。
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飞速,老百姓开始有钱了,开始有文化消费的需求了,于是,尽管盗版遍地,但是,各种畅销百万本的书涌现,各种文化名人涌现,港港明星被全民热捧,尽管看的是盗版的vcd,听的是盗版磁带,但热爱就真是热爱。
文化消费需求旺盛。
但是有一说一,百年屈辱史,外加经济的确是一直被人家吊打,这种物质层面的落后,使得国民们初初有了些财富积累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向外看——想出国丶去天堂,想证明我们自己的文化也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等等,大概都是同一种心理,要麽试图融入先进,要麽试图被先进认可。
一经认可,立刻肉身成圣。
就比如说,只要拿了欧洲电影三大奖的,就立刻晋升大师丶甚至国师……
格莱美?
没听说过呀?什麽是格莱美?
卧槽,阿美利加的最高音乐奖啊?全球第一?
那牛逼呀!
怪不得,那可是林见鹿啊!
这下行了,这个牛逼,也得让老外知道知道,咱中国人也有好歌,有人会写好作品丶唱好作品,你瞧瞧,真有好东西出来,老外也得服气不是?
要不说,还得是人家大老美这奖项公平,是那个,他就是那个,中国人,只要你东西好,人家也认,给奖,发达国家嘛!
人家自信!
诸如此类。
消息无需发酵,内地的央视丶人日,港港和湾湾的各家电视台丶报纸丶电台,纷纷报导,于是美东时间晚上颁奖,正赶上首都时间这边的早上,但是都等不及晚上了,几个小时之内,各种电台丶电视台的即时新闻,各种加刊丶特刊,就把这消息弄到几乎是尽人皆知了。
国人之光!
音乐大师!
格莱美天王!
征服全球市场之后,又征服了全球最苛刻的评委!
球首位获格莱美大奖的中国人!
各种各样的赞誉,各种各样的头衔,在格莱美那边的颁奖尘埃落定之后,只短短一个白天丶几个小时,就被港港和湾湾的媒体,都给戴到了林见鹿的头上。
…………
晚上本来有酒局,约好的,但是也不知道为什麽,下午两点半午睡醒来,脸阴沉了差不多快一天的陈恺歌,忽然就又打电话,把酒局给推了。
李瑜很诧异。
她和陈恺歌是去年春天,在一个饭局上认识的,李瑜是上戏1993级的学生,那时候还没毕业,只是被一位老师带着,到首都来找找机会,却意外地认识了大导演陈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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