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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选妻(第3页)

三个人捧着杯子坐在屋中闲适地品尝。

听言喜滋滋地看着谢芳华,嘴里忍不住夸奖,“听音,你到了公子身边可真好,咱们落梅居就是下雪也不冷了,你不知道往年,我将炉子也是燃得热乎,可是就是不觉得暖和,我和公子大眼对小眼坐在一起,想想就没趣味。”

谢芳华不说话。

秦铮也不言语。

听言继续感慨,“我来公子身边的时候才六岁,公子那时候才八岁,偏偏赶走了侍候的丫鬟婆子,王妃无奈,只能依了他,所以,我们俩个学着做自己的事情。

公子的衣裳时常反着穿,我则是鞋子分不清左右脚。

王妃将我从家族里面要出来本来是让我给公子做陪读的,我那时候觉得只需要跟着公子就行,所以,哪里懂得家务琐事儿?来了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谢芳华挑了挑眉,斜睨了秦铮一眼,八岁了衣服还反着穿?也够笨的!

秦铮喝着茶,没阻止听言叨咕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似乎不觉得八岁不会穿衣服丢脸。

听言见秦铮没反对,愈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们两个都需要学,早起上书房,时常起得晚,公子总被授课的师傅罚,那时候上书房授课的可是当今皇上的师傅,那个严厉劲啊,就别提了。

连皇子们都得乖乖听他的,不好好听课,迟到或者早走,都要挨竹板子。

公子聪明,课业上自然难不住他,但是早上起不来就是一大关,初入上书房的半年,每日里都因为这个挨打。

将手都打肿了,回府之后还要藏着掖着不让王妃看见。”

谢芳华静静听着,南秦上下勤学文治武功,这是建朝时候就流传下的规矩。

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无论是高门大户的贵裔公子,还是平民百姓的儿郎,从小都要识字学点儿皮毛功夫。

是以,南秦至今强盛不衰。

秦铮早起去学课不是什么奇事儿,但有侍候的人不用非要让自己受苦,就是个奇葩了。

“后来有一次,师傅打得狠了,公子的手连吃饭都不能了,王妃自然也就发觉了。

说是我失职,要打我,公子护着我,我才没挨打,但从那也不敢再贪睡不早起喊公子了。

可是,试了两天,我还是起不来,于是就想出主意,从府中的鸡窝里抓了一只大公鸡来。

那大公鸡早上鸣早,我和公子就齐齐醒了。”

听言说着,乐了起来。

秦铮瞅了他一眼,缓缓开口,“那大公鸡是所有鸡的头目,你抓了它来,所有鸡都不在鸡窝待着了,都被引来了落梅居,它早上一叫,外面的鸡跟着一起在墙外叫,我们能不被喊醒?”

谢芳华抽了抽嘴角,群鸡叫早吗?也是鲜有听闻了。

“后来鸡窝由外院的西南角挪到了咱们落梅居外,即便鸡屎臭味在夏天飘进落梅居,但我和公子都不觉得臭。

因为自此公子每日上早课都是最先到上书房的一个。

不但不再被师傅打,还被师傅夸奖了几回。”

听言嘻嘻地笑着,问谢芳华,“你知道咱们落梅居院里的梅花是怎么才种了满院子的吗?”

谢芳华扬眉。

听言给她解惑,“那是因为鸡粪味太重了,王妃说派人来叫公子早起,公子却推脱了,说不喜欢别人随便进入他的院子,鸡粪不算什么。

王妃心疼公子,又因为公子喜爱梅花。

所以,王妃亲自回了一趟清河,去要崔氏族里流传了几百年的落梅给公子。

崔氏族长念在王妃为族里捐献了十所族学,才将收藏珍惜的珍品梅花给了王妃。

怕她回府后养不活,特意派遣了看顾崔氏梅园的梅匠跟随回了王府。

这么些年过来,就成了如今的落梅居。”

谢芳华点头,看向窗外,原来这些梅花来自清河崔氏的族里。

英亲王妃为了他的儿子,可谓是煞费苦心了。

“一年之后,我和公子不用群鸡叫早,也能准时早起了,鸡窝才挪回了原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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