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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方与宣睁开眼时只觉浑身酸痛,整个人都要散架。
前一夜他们本没想闹到那么晚,是他一直不肯睡,拎着丛风的衣领非要讨个答案。
上辈子看对眼的渊源是两个人倔到一处去了,方与宣偏要问那这辈子是为什么,毕竟这回他们见面时都装得十分体面,甚至称得上毕恭毕敬。
丛风却说:“我跟你说上第一句话时,就知道你不是个好对付的东西。”
方与宣想了会儿,问:“在医院里?”
“不是。”
丛风兴味盎然地拍拍他的脸,慢悠悠道,“在博物馆门口,你下班时碰到的我。
想不起来这辈子慢慢想吧。”
方与宣偏头看他一会儿,也扬起一个轻佻的笑:“那我比你更早。
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我看人很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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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摇摇晃晃的胳膊腿坐起来,转头看了看还在沉睡中的丛风,他忽然意识到,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做梦了。
大概有小半个月了,记忆全部归位后,来自前世的梦便悄然告别,从此不再有刀光剑影,换成夜夜美梦。
方与宣望着丛风,忽然目光一凝,他伸手拨开衣襟,发现丛风的喉结上烙着一道深红。
那是他昨晚咬出来的痕迹,相似的肢体接触,难免想到前一世的画面,眼前晃动的这截脖颈在上辈子落下过一道深刻的疤痕,丛风一直觉得难看,而他只觉得后怕,便忍不住反复亲吻。
也许是咬的力气大了,吸出一片青紫,正横在喉结之上,方与宣摆弄着他反复查看,心道幸亏没吸到什么要命的地方,可越看越心惊,那片吻痕与前世的疤重叠在一处,位置半分不差。
方与宣也曾看到过这样一模一样的伤口,是丛风左手手背那道砍伤。
他用手指摩挲着,忽觉指尖下颤动,丛风不知何时醒了,懒懒开口道:“又找疤呢?”
“不找了。”
方与宣长出一口气,“以后都不用找了。”
“喝了我的酒,这回闹肚子没有?”
方与宣听他调侃,不由得笑道:“没有。”
在床上赖了好久,直到堪堪恢复精气神,二人才爬下床开始收拾屋子。
昨天一通胡闹,整间屋子乱得不成样子,衣服脱得哪里都是,东一件西一件,客厅里撞倒了好几个柜子,东西散落一地,寸步难行。
蛋糕倒是都吃了,只是还有几片奶油抹在茶几上,一夜过去早都风干成块。
方与宣再次开始了找拖鞋大业,卧室里没有,只能到客厅找,猫着腰四处翻,终于在倒塌的书柜旁边寻觅到一只。
在他入住此房之前,这书架上空空如也,现在寥寥摆的几本都是他从自己家搬过来的,好歹也是文化工作者,有义务为这个家增添点文化色彩。
此情此景倒像是从前各占据一间耳房的日子,那时候左右两间也是风格迥异,自己那间堆满了书画,丛风那边连博古架都拆了,说是占地方,改挂满了他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确实像会吃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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