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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蕾瞪大眼睛,满脸见鬼了的表情。
是的,陈锋的确是来证明自己的。
但陈锋居然不是要弹奏别人的曲子,而是来给她秀原创音乐了?
就你还搞原创?疯了吧?
“呵……哈!
哈哈!”
钟蕾笑了,既是给他的不知天高地厚逗的,又是被他的死皮赖脸给气的。
短暂冷笑过后,钟蕾的语气骤然更冷三分,“你开什么玩笑!
写歌?就你?你真以为我不会投诉你是吧?”
陈锋默默的看着她,心情稍许复杂,想扭头就走。
想当个好人有点难。
是的,他正打算把《乏味》拿给钟蕾唱。
《乏味》本来就是钟蕾的歌,抄了她两首,如果一首都不给她,陈锋的良心终究有些难安。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乏味》的艺术成就和制作水平其实并没有很高。
在另一个时空中,《乏味》作为钟蕾的出道作之所以红起来,与她本人独特的声线、天赋异禀的唱功与微妙的情绪捕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所以陈锋认为,如果把《乏味》卖给别人,未必能达到理想的结果,最佳选择正是交给原唱者本人。
虽然时间提前了几年,现在的钟蕾或许在唱功上还稍显稚嫩,但至少够保险。
只要给她唱了,哪怕并不能爆火,但理论上最终能够达到的效果下限也有保障。
当然了,这肯定也会彻底改变钟蕾的命运,让她成名出道的时间大为提前,人生阅历将变得和另一个时间线截然不同,说不定会让她少了很多对生活的体会。
谁也不知道陈锋这狠狠扇动的蝴蝶翅膀,会对钟蕾以及未来造成何种改变。
但那重要吗?
陈锋并不在乎钟蕾什么时候红,到底有多红,他只在乎钟蕾红起来的时候,与自己熟不熟,红了之后能不能带自己飞。
更何况,让她早点红,那是在帮她嘛!
陈锋也不在意未来会怎样,反正人类都在千年之后灭亡了,还能更糟?
“我知道你还没到上班时间,听一首歌也就几分钟而已,耽误不了你什么事。
至于投不投诉我,你大可以听完了再做决定。”
陈锋最终决定还是试试。
说完,他也不等钟蕾搭话,抱起吉他,指尖从弦上迅速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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