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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的尖叫就像咒语一样,逼着他疯狂地冲上去,一刀砍掉了那个人的手,那人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血顿时喷涌如柱,喷洒向天空,一瞬间都流光了。
那只被剁下来的手还紧紧拽着公主的头发,随着公主的连滚带爬轻轻摇晃,好像耳边佩戴着的一个颇为滑稽的簪子。
这是赫连翊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下一秒,那个失去了一只手的士兵,就咆哮着猛地冲上来,将他撞倒在地,之后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草原的风沙太凌冽,赫连翊感觉到的不是痛,而是冷,风沙一瞬间灌进了他的喉咙,他的血液里混了沙子,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这是赫连翊第一次卷入战争,他原本以为,战争是离自己很远的事,尽管他也经常见到烽火台上狼烟飘散,心中也曾怀揣着征战沙场的激情,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个孩子。
一个孩子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杀戮。
当他亲身参与其中的时候,他只觉得冷。
手中的兵器太冷,风沙太冷,尸体也太冷。
但血是温暖的,人皮也是温暖的,他最后一刀捅死了那个咬住自己脖子的人,那个人身上流出来的血,浇了他一身,等血流干了之后,人皮就变得很柔软,好像盖了一床被子。
赫连翊精疲力竭,他盖着一张人皮睡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周围的黄沙散去,天空之上飘满了星星,四周有暖黄色的火光缭绕,那是火把。
他挪动了一下胳膊,那张轻巧的人皮翘起一边,于是有一个士兵大吼一声:“这里还有人活着!”
赫连翊觉得好吵,那人沙哑的声音让他十分厌烦,但既然发现了他,再装下去也于事无补。
他干脆又踢了一脚身上的人皮,发泄了一丝孩子气的厌烦,于是更多的人朝他围过来,将他从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下解救出来。
一同被拖出来的还有他的那把金刀,即便沾染了鲜血,刀锋依然是亮闪闪的,金子般耀眼。
那士兵见到那把金刀,眼中露出了诧异的神色,也问他:“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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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翊:我是谁我在哪儿?
第3章少侠请留步
赫连翊根本听不懂对面的在说什么,也没法回答。
就算他自报家门,对面的人也一样听不懂,于是,赫连翊只好瞪着眼睛,干巴巴地看着士兵。
那名士兵走过来,蹲下来,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他,在这样凝视了他好一会儿之后,从兜里掏出一块手绢。
中原人的手绢,很柔软,盖在脸上的时候飘来奇怪的脂粉味。
那人将他脸颊上的鲜血擦去,又静静凝视了他一会儿。
之后朝一辆马车指了指,跟他说:“跟我们走。”
赫连翊只迟疑了一下,之后就顺从地爬了起来。
骨折的手臂撑在地上,疼得他龇牙咧嘴,出了一身的冷汗,血汗结成块黏在背上,每走一步都像灌了铅似的难受。
这是敌军,他知道,按道理,他应该拿起那把刀砍掉对方的脑袋,如果不成功,就该抹脖子自杀,防止被对方羞辱。
但是他从小就相信一件事,在危难关头还是活命比较重要。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事,不应该发生在他身上。
谁愿意送死谁去吧,反正他选择活。
大丈夫能屈能伸,关键时刻低一下头怎么了?抱着这种十分务实的想法,他坐上了敌军的马车,在车上倒头就睡,等他又睡了一觉,天空已经泛起了浅浅的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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