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曾经是一个极其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老了老了,世界观整个崩塌了……
对人类来说困难的事情对于动物来说却易如反掌。
凌冬至陪着凌爸把婴儿的骨骸收进了提前准备好的小小木棺里,在夜色的掩护下送到了村里的墓地重新安葬,墓碑上写着一个新的名字:凌冬冬。
爱子凌冬冬。
凌爸抚着石碑,无声落泪。
凌冬至沉默的从背包里取出香烛果盘,一样一样摆了起来。
乡里的人都是这么办丧事的,在他们看来,有了陵墓和香火的供奉,死去的人才会真正安息。
从墓地回去之后,凌爸就病倒了。
姨姥说这是路上累着了,进了村又有点儿水土不服。
凌冬至却觉得凌爸虽然病了,然而眉眼都舒展了开来,从神情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释然。
凌冬至不知道的是,凌爸在离开村子的时候还是把这件事悄悄告诉了大舅哥。
他和自己的老伴儿都老了,不可能年年回来,但凌冬冬的墓是需要有人照顾的。
或许不会等太久了。
凌爸望着远处的山峰,心中萦绕着绵长的惆怅。
再过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和凌妈迟早也会被孩子们送回这里来,长眠在这片大山里。
这里是凌爸和凌妈的出生地,也将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庄洲是在过小年那天赶到山上的,车里除了一堆礼物之外,还有一条甩着大尾巴的傻狗。
凌冬至刚一拉开门就看见狗爹带着傻狗从车上下来,吓了一大跳。
他的一只手还握着大门的把手,瞪着眼睛看看他再看看脚边欢蹦乱跳的黑糖,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你怎么过来了?事先也不知道说一声?”
庄洲对他的反应很不满yi,“我心情不好,出来旅个行,不行吗?”
凌冬至翻了个白眼,“你有什么可心情不好的?”
庄洲捏捏他的脸,“这可得问问你了。
本来说的好好的,要趁着过年的时间陪陪家里人,顺便旅个行,把咱们的婚结了。
你可好,一竿子又给我支到明年去了。
自己拐着咱爸跑到这么老远的地方,留下我孤家寡人……”
凌冬至哆嗦了一下,“你是在撒娇吗?二少?”
庄洲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说这事儿怎么办?”
凌冬至被他磨的没办法,“怕了你了,改到暑假行不行?要不五一?”
庄洲达到目的,高兴地凑过来,“来,抱一个!
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想我了。”
“有人看着呢,”
凌冬至拍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当然想黑糖了。”
黑糖跳起来拿前爪扒住凌冬至的胳膊,乐呵呵地舔了舔凌冬至的脸,“当然想我啦,这还用说嘛。
歌里都唱了:我又美,我又壮,哪个比我强……”
凌冬至嫌弃的把它扒拉下来,“哪儿学来的破歌?都唱错了!”
...
渣男放她鸽子,害她被一个妖孽男吃干抹净。吃亏?NO!她叶朵朵的准则是吃了亏一定要从对方身上找补回来。于是,她掏出为渣男准备的特殊药剂,喷了妖孽一个不能人道。六年后,她华丽归来,再遇妖孽,心虚之余依然恶性不改!赚他的钱,利用他跟亲爹继母挣家产,跟渣男渣姐斗法。总之,把他算计了个渣都不剩。尘埃落定。他终于逮住还想跑的她。叶朵朵,你赚我的钱,用我的人,难道不打算给我点好处?叶朵朵呆了一下,弱弱低下头那个其实吧,我不只用了你的人,我还用了你一颗种子。容寒声某宝蹿出,龇牙咧嘴爹地,你把妈咪宠的无法无天了。敢这么算计你。打屁屁吧。某BOSS笨蛋!她不算计我,哪来的你?...
简介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鬼节复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我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
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权。苍茫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挡百万师。七星龙渊怀天下,一骑白马开吴疆。他,张瑞,张三丰第三十代孙,重生于明朝末年那金戈铁马的年代。他,青锋银面,手持七星龙渊头戴银面修罗,江湖人称七星修罗,带领着誓死捍卫他尊严与生命的北斗七星君斩魔道杀敌酋灭奸臣单骑走千里只为佳人笑。且看张瑞一剑横刀向天笑,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大明王朝如何走上权利的颠峰如何玩转天下于股掌之中如何醉卧美人膝,与心中的至爱逍遥于天地之间。一朝天子一朝臣,何为君?何为臣?张瑞语录之率土之滨,莫非我土四海之内,莫非我臣,臣服,才是我的敌人最好的选择。大明的铁骑终将踏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他是众多女神心目中的完美男神,他是众多强敌不愿触碰的强者,一次意外,让他寻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而他的巅峰,从校园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