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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的末尾,宋灿和林狗在小区认识了一个gay。
而且是不管大风狠不狠,他都很浪的那一种……
因为他很爱穿UnderArmour运动紧身衣,所以就暂时叫他安德玛男孩好了。
第一次碰到他,是在小区的公园里。
当时肖邦还住在宋灿家。
晚上,宋灿、林狗和肖邦出去吃饭,经过小区花园。
安德玛男孩正在公园里遛狗,他溜的是一只中型犬。
这只狗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体长能有七八十厘米吧,身上的毛乌黑发亮,额头上有三道白毛,看起来像三把燃烧的火苗。
蓝色的眼睛,眉宇间透露出瘆人的凶意,乍一看有点像狼。
越看却越温柔呆萌。
宋灿对宠物没什么兴趣,认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林狗则不同,他很喜欢宠物,看到这只狗的时候,林狗的眼睛都直了——
虽然这种狗又凶又帅的狗,是宋灿喜欢的样子。
但是比起狗来,宋灿对狗主人比较感兴趣。
狗主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紧身服,黑色的连帽上衣、黑色的运动紧身裤和黑色的齐臀短裤,只有鞋子是银灰色的。
他身材紧致,四肢修长,比宋灿高半个头,和林狗稍微矮一点点。
五官分明,有点像一个演员,李现。
同志之间有一种gay达,类似于雷达探测器,能迅速地在人群中辨认出对方。
见到安德玛男孩的时候,宋灿和肖邦的gay达嗡嗡作响,相视一眼,都几乎能确认安德玛男孩是他们的同类。
林狗的注意力则几乎都在这只“初相识”
的狗身上。
他蹲下来,试着靠近这只狗,抚了抚他的头,笑盈盈的。
安德玛对他们三个人格外友好,热情地跟他们介绍这只狗。
原来,这只又凶又帅的狗,名叫“转转”
,是一只阿拉斯加,又叫哈士奇。
在小区里,这种因为“撸狗”
而开始的聊天并不特别,但是这个安德玛男孩眼神非常耐人询问,聊天的时候,他一直在打量林狗,似乎对林狗很感兴趣。
林狗反应很迟钝,一颗心全在这只狗身上,根本没有注意到身边男孩的异样。
和安德玛男孩交谈的时候,他也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因为肚子很饿,所以他们随便交谈了两句就走了。
一路上,肖邦和林狗不停地回头观望,看得出来他们一个对人一个对狗很感兴趣。
肖邦兴奋地说:“你们小区的男生质量不错哦。”
宋灿也笑:“长得挺不错的,唇红齿白。”
“可惜看上去是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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