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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江畔,一滴滴水珠挂在枯黄的河边草上,秋风吹来,草枝细摆,滴滴欲坠。
露凝而白,正是白露时节。
清早,天色只蒙蒙亮。
“快点快点,动作都麻利些,注意些脚下,别摔着了——”
一艘大乌篷船靠岸,木棍起棺,船下有大水波漾开。
很快,码头往胭脂镇的小路上传来纷沓的脚步声,晨雾蒙蒙中出现一队送葬的队伍。
说是一队,却也不多人。
除去四人抬棺,就只余领头的一个中年男子。
只见他生得有些矮胖,做管家打扮,靛青色的褂子浆洗得比较勤,边缘处有些磨毛。
这会儿,他正眉头紧皱地回头冲几人指挥。
“哎,我们都省得。”
这一路走来不轻松,抬棺的四人累得面有土色,低低应了一声,旁的也不想多说。
棺椁不是太大,原木色未刷漆,乍然打眼一瞧,只以为是个稍大的木箱,只棺椁前头位置悬了一面八卦镜,让人瞧了或叹息,或避讳。
棺前悬八卦,既镇外邪,不可侵扰棺中人,又镇棺中枉死人。
这是未成年便夭折的闺女儿。
雾蒙蒙、将明未明的秋日清晨,因为这一行的丧葬队,码头这一处的小路无端添几分阴沉。
“都给我紧着点皮,出了岔子,老爷小姐宽厚饶得了你们,你富爷我这儿可没这么好说话。”
回头朝前瞧时,中年男子尤不放心地念叨了两句,习惯性地撩下了狠话。
这下,抬棺的家丁没有再应话了,后头的大高个子家丁更是翻了个大白眼。
啧,惯会拿鸡毛当令箭!
……
一路紧走慢走,很快,这一行人便到了岔路。
胭脂镇名为胭脂镇,不只是因为胭脂镇人杰地灵,世代美人繁多,更因为胭脂镇外有一座山林,村民唤做胭脂山。
山林的土石呈现玫红之色,便是树木的叶子,也是深浅不一的红,远远瞧去,宛如女子上好的胭脂。
晴好之日的日出日落时分,山林云雾缭绕,云蒸霞蔚,从山脚往山上看去,云雾烟气如仙人披霞衣。
飘带缥缈,仙人垂眸朝山下瞧来,有庇护泽被苍生的姿态。
仙人仙姿,不外如是。
是以,胭脂镇走出来的人,走得再远,落叶归根时,都想葬在胭脂山上。
得仙人庇护,后人得先人泽被。
岔路一条往小镇方向走,一条则是往胭脂山的山林方向走去。
吴富贵有些紧张地四处张望。
老爷交代了,这一趟悄悄的上山埋了人就是,莫要节外生枝。
万幸,这一路上走下来,他们都没遇到什么人。
“要我说啊,王夫子家这丫头没得也是时候。”
眼瞅着就要去山上了,吴富贵心里松了松,眉毛一挑,忍不住抬手捻了捻唇边的小胡子,颇有几分差事要交差的自得。
秋收刚过,忙了大半月的人都累着了,再勤快的人也会躲躲懒,这胭脂镇的人也不例外。
这一路走下来都没遇到早起做活的人,也正是这样,他们这才顺顺当当的从码头来到了胭脂山下。
“富爷,可不是王夫子了。”
有一个抬棺的家丁正值青年,青年慕艾,他艳羡这事可有好些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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