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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费了一番周折,成功说服哈金斯,两人决定把唤醒魔王的祭坛定在尼德城。
尼德城是魔族的中心主城,也是魔王的城市,再合适不过。
两位魔将各自带了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地进了尼德城。
刚进城池,仰头便见一座富丽堂皇的巍峨宫殿,在城中央拔地而起。
魔王的王宫背靠陡峭的山崖,泉水环绕山峦潺潺流淌,是魔界难得的山清水秀之地。
毫无杀伐血腥气,一点也不恶魔。
不知道陛下怎么会把王宫选址定在这种地方。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
哈金斯问:“那什么才是大问题。”
朱利说:“要是陛下有起床气,我们就完蛋了。”
哈金斯:“……”
魔王究竟有没有起床气,谁也不知道。
毕竟他们都是前任魔将死掉之后的继任者,没有见过魔王真容,更不曾与王打过交道。
朱利在王宫的山脚下找了个风水宝地,一边筹备祭坛,一边苦恼。
他们想要唤醒沉睡的魔王一事,很快传了出去,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纷纷。
消息传到尼德城的代理城主——山岚的耳中。
山岚也是七大魔将之一,但他很有个性,能坐就不站,能躺就不坐,各种政事也是甩给下属,除非必要,几乎不出面,简直把“懒”
字发挥到极致。
没上司压着,他就不做事。
反正有大把人可以使唤,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胆敢欺骗魔将。
山岚已经很久没动过脑子,没干过正事了。
眼下,却是不理也不行。
山岚被属下紧急汇报,连忙带人匆匆赶到祭坛。
现场正干得热火朝天,镰刀恶魔把收割灵魂的镰刀当成锯子,卖力地切割巨大的魔岩石,已经分割好的岩石板在旁垒得整整齐齐。
六个骷髅士兵为一组,“哼哧哼哧”
地扛着岩石板,将它们搬运到指定地点。
魔岩石太沉重,又因材质特性无法用魔法,只能人工搬运。
骷髅兵的骨头关节不断发出吱嘎的酸涩响声,令人牙酸。
戴着头盔、身穿铠甲的哈金斯神色肃然,正大声吆喝指挥,俨然是一个合格的工地包工头。
“十六分队到了没?去,跟着一起搬。”
“恶灵法师给镰刀加固金属魔法,提高工作效率……什么,你只会黑暗魔法?我没听清,你再说一次?”
恶灵法师是拥有强大魔力的人类,因为擅长用黑魔法和亡灵魔法,虽是人类,在人族却人人喊打,反而在魔界混得更开。
他们主动进入魔界,为魔族效力,谋划更好的前程。
此时被三米高的牛头人一盯,恶灵法师们擦擦脑门上的汗,苦着脸,硬着头皮给镰刀施加金属魔咒去了。
“都别偷懒啊!”
“这是魔王大人苏醒后第一眼看见的祭坛,必须做到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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