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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莉丝轻轻握住他的手,挤了挤他的指头。
“我为你感到遗憾,真的。”
乔拉爵士点点头,“没多久,我父亲加入黑衫军,我便成了熊岛领主。
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巴隆·葛雷乔伊大王便起兵与‘篡夺者’作对,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劳勃一臂之力。
最后的决战乃是在派克城下展开,当劳勃的投石机将巴隆国王的城墙砸开一条缝后,一个密尔来的武僧当先冲了进去,我也不落人后。
为此,我受封骑士。”
“为庆祝胜利,劳勃发布诏令,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
我就是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
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我的视线离不开她。
一时冲动,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
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卡丽熙,我的武艺不输任何人,但我们北方人向来不擅比武竞技。
只是臂上绑了琳妮丝信物的我,完全变了个样。
长枪比试一场接着一场,我频频大胜而归,杰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也非我敌手。
莱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壮猪’、就连御林铁卫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击败坠马。
最后一场比试,我与詹姆·兰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胜负,最后劳勃国王把优胜桂冠判给了我。
我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完全沉浸在美酒与荣耀中。
我醉了,当天晚上便去向她父亲提亲。
我原本担心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绝,没想到雷顿大人却答应了婚事。
于是我们在兰尼斯港成婚,婚后那两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两周?”
丹妮问。
连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时光都比他长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从兰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岛,恰好需要两个星期。
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过是个木造长厅。
我们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也没有奢华晚宴。
要等上好几年,才有一个歌手前来演唱,而且岛上连一个金匠都没有。
每一餐对她都是煎熬,因为我的厨师除了烤肉煮汤,所知相当有限,而琳妮丝很快就吃腻了鱼和鹿肉。”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
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
熊岛盛产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资源却相当匮乏。
我造了一艘大船,与她航至兰尼斯港和旧镇,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有一次甚至远达布拉佛斯,我在那里借了巨款。
当初我是以比武冠军的身份赢得了她的欢笑和芳心,因此我为了她继续参加比武大会,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
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这样的开销我实在受不了,最后终于坚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后情况却越来越糟。
我付不出厨子和竖琴手的薪水,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意典当她的珠宝,便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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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做了好些羞于启齿的事,一切都是为了钱,以留住琳妮丝的珠宝、竖琴手和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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