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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宜姝喂水的动作缓慢,霍昱很是受用。
这茶水……有些甜。
霍昱从不吃甜,他对甜味的感知很浅,刚才上过药,雪色中衣是敞开着的,露出结实修韧的胸膛。
沈宜姝挨着暴君很近,无意识就看见了他胸膛上的块状肌理,那上面的疤痕交错斑驳。
从疤痕颜色去看,应该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甚是可怖。
可偏生,疤痕在他身上,却有一种命运馈赠的意味。
关于废太子的一切,坊间有不少传闻,他能够走到今日的位置,无疑是蹚过了刀山火海,非九死一生而不可得。
沈宜姝看呆了一下。
她自己是个弱者,怕死又怕疼,对暴君这种绝地翻身的人,自是仰慕的。
但仰慕归仰慕,她做不到像暴君这般,她唯一的念头就逃离。
“好看么?”
低醇磁性的嗓音传来。
沈宜姝不敢说不好看,见暴君已喝完茶水,她端着杯盏,躬身道:“皇上的身子修韧结实,甚是好看!”
霍昱剑眉一挑。
这是第一次有人敢夸他的身子。
霍昱知道,沈宜姝是在看他身上的疤痕、伤口。
天下人只看到他如今的残暴与权势,却鲜少有人记得,他这一路走来,所到之处皆是荆棘。
早就被刺得浑身是伤。
一个人想要刀枪不入,唯有历经世事沧桑。
所有磨难、挫败、伤口、疤痕,皆是勋章。
霍昱觉得,那六年磋磨,是上天的恩赐,他喜欢感受血肉淋漓的杀戮,那种时刻会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在人间。
他看过无数性命在他眼前消逝,早就见识了人的渺小与无能。
故此,他要站在最高处,宛若天神,藐视一切苍生。
唯有如此,仿佛才可以置身于生死之外。
霍昱当着沈宜姝的面,褪下了身上的中衣,然后捉住了她的一只手,带着她的手去摩挲身上的每一道疤痕。
“这里是六年前初到边陲,朕被人一刀划开了心窝子,但朕的心脏在另一边,那一次侥幸存活。
待朕康复,朕找到了那厮,亲手挖了他的心脏,喂了军犬。”
暴君的声音娓娓道来。
沈宜姝的手在发颤,但被暴君握着,被迫去碰触那些骇人疤痕,她无法反抗。
被暴君盯视着,沈宜姝全力配合,道:“那人是死有余辜!
换做是微臣,微臣定将他大卸八块!”
霍昱被逗笑了:“不愧是朕的司寝,与朕的想法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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