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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第1页)

三月节的飨宴还在继续,五溪城的城主皋月又一次设宴,这次是为岱夷族的三位尊客践行,他们明早就要踏上新的旅程。

木俎上是烤猪肉,热腾腾冒气,散发着油肪烤焦的诱人香味,令人食指大动,一名客人急不可耐的取出骨匕,就要去切割猪肉,骨匕小巧,切得费劲,坐在一旁的沅叟笑呵呵:“不是有羽族刀吗?你拿羽族刀切肉。”

围着大木案就餐的有五人,青南坐在一角,左右都有空位,其余人纷纷挤在一起,有意避让。

原本人们就畏惧青南的巫祝身份,更何况现在有关于鹭神使动动手指就让高地族战士倒地打滚的传言,传得很离奇。

青南本来低头酌酒,听见这句话,忽地抬起头来,看向被人执在手中的石刀,第一次仔细端详它。

形制十分类似青宫祭祀用的切肉刀,不,应该说一模一样,使用相同的石材,刀刃一边呈钝圆状,一边呈尖锐状,刀柄倾斜,具备一致的独特造型。

青南琢磨:“羽族刀?”

拿石刀切割猪肉的客人,秉承着尊老爱幼的习俗,将切下的第一块猪肉给沅叟,沅叟用竹箸夹起那块猪肉,慢吞吞说:“这样的切肉刀,经常在飨宴上出现,原本就是从羽人族那儿学来,人们忘记来历,但还保留叫法。”

青南呷口酒,平淡地说:“应该是相当久远的事吧,在羽邑已经很少人使用,只有青宫举行祭祀,才会用到这种切肉刀。”

“老叟年幼时,爱坐在火塘边听老祖父讲以前的故事,确实是相当久远的事。

羽人族曾经很兴盛,据说千年前,大地上还没有什么像样的城邑,羽人族就在南方建起一座巨大都邑,那座都邑就是羽邑。”

年老缺牙,进食不容易,沅叟费力地嚼着一片猪肉,为了说话,将猪肉囫囵吞下:“唔,以前的羽人族从不进行远游,他们不会去拜访别的部族,不愿意交流,也不向别的部族学习,很自傲。

老叟这么说,鹭神使不要生气。”

“远游,在以前是成为勇士和首领必须通过的考验。

唯有经过远游的人,才能拥有虎豹般的勇气,拥有比石头还坚硬的意志,获得远方的稀罕物品,掌握他人不具备的知识,远游的人因此受到自己族人的尊敬,在族中享有荣誉。

在很多很多年前,羽邑还有王的时候,王宫里有许多稀奇珍宝,王庭奢靡的生活更是让旅人惊讶,旅人们从羽邑带回物品,还有羽人族王室子弟的生活方式,飨宴上用的厨刀漆俎,女子喜爱的串珠玉璜,这些物件,就这么从羽邑传向四方。”

说完这么长一段话,沅叟气喘,低头咳嗽,孙子递来杯酒,让他喝口酒,润润嗓子。

“羽邑的往事,就连我也不甚明晰。

沅叟的祖父,是位拜访过羽邑的旅人吧?”

青南喝完杯中的酒,搁下陶杯。

“我们家族算不上大族,但祖上出过不少旅人,到如今与远方的联系有些已经断绝,有些还维系着。

我祖父年轻的时候也去过很多地方,曾见过南方的海崖,我祖父是位旅人,也是位族长。”

沅叟的孙子轻拍祖父的背,帮忙回答青南的询问。

在座的宾客向沅叟及其孙子投以赞许的目光。

有人插嘴:“照沅叟这么说,以前的羽邑,不就是现在地中族的文邑嘛,文邑是如今天底下最繁荣、最富有的都邑了。”

另有人说:“我也听说过文邑,文邑到底是怎样的地方?”

对方回答:“太远了,我还没去过。”

邻座有个年轻人探出身子,对沅叟的话表示质疑:“老叟说的是老早以前的事,如今远游归乡的人,既不能当勇士,更不可能当上氏族首领。

男人想要受人尊敬,被人拥戴,就应该在战场上杀敌,看他能割下别人多少颗脑袋。”

“别在五溪城说这种血腥的事,你想割谁的脑袋?”

妇人威严的声音传来,看她装束,应该是江皋族某个氏族的族长吧。

遭到训斥,年轻人乖巧喝酒,不再说话。

“要我说,旅行对任何人都有益处,旅行能磨练人的意志,增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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