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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觉抱着书从阶上下来。
“先生好。”
边上有学子跟他行礼问好,他一一还礼后,走到阿夏旁边。
舒朗的眉目俱是笑意。
“今日学院发了束脩,早上路过李叔的铺子,他今日开门做酒焖汁肉,我请他留了一块,拿回去加个菜。”
“啊呀,清明还未到呢,就有酒焖汁肉吃了,”
阿夏话语溢着喜气,又道:“太公今日有下酒菜吃,阿娘指定会给温盏酒。”
方觉低低笑了声,拍拍她的脑袋,“还得是蜜酒,也好叫你拿根筷子沾点尝尝。”
她喜酒,却碰不得,小盏酒就醉得晕乎。
阿夏被戳中了心思也不恼,抬高伞面去看天色,之前还有点子光亮,眼下全叫乌云给罩了,混沌一片。
路上寒风滚滚,冷煞人。
街上行人走得愈发快,甩起一团团水花,各家铺子檐下的日月灯、羊皮灯、珠子灯相继亮起,烛光晃眼。
到了李家铺子前,老远就闻到,酒香混着浓稠酱汁气,香得人打跌。
铺内放着几只高瓦炉,上头置陶锅,咕嘟冒泡,底下的炭烧得通红,白汽氤氲。
李叔是个白胡子胖老头,每日都乐呵呵的,看见兄妹俩过来,忙招手,“阿觉,阿夏,快来尝一块。
你们要带走的我现下给你装。”
他从柜子底下拿出一盘切好的酒焖汁肉,四方块,还冒着热气,汩汩汤汁从肉上滑落低下,胭脂色的肉皮,间杂稍白的肥肉,底下带一点精肉,
“我可馋李叔你做的酒焖汁肉了,我阿爹做不出你这样的。”
阿夏嘴巴很甜。
“这做肉的红曲要好,我自个儿费了大力气造的。
里头学问大着呢。”
肉还得要肥瘦得当的肋条,旁的味道稍差,骨沫一概是不能有的。
这样的肉焯水后,煮开浮沫去尽后,再熬上半日,小火焖煮,煮到香料、红曲、糖霜全入味后。
一掀盖,色泽红润,肉皮软弹才算好。
李叔边笑着说边掀开陶锅,取出里头煨的小方肉,一块块码在孔明碗里,又拿铫子往小眼里倒滚水,塞上孔眼。
这样回到家肉还是滚烫的,他把孔明碗装在提盒里。
阿夏眼睛瞧着他的动作,手里也不客气,拿签子叉了块肉,没用力,吱的一声,签子就直直立在肉上头。
肉皮炖的太软了,不用咬,抿一抿就散了,酒味没吃着,酒香和甜倒是全在舌尖上。
她爱吃肉皮,一点也不肥腻,底下的精肉要稍逊色点,不过酥烂的也好吃。
要说还是酒焖汁肉的汤汁最妙,倒进碗中和吃到半剩的米粒拌一拌,既不寡淡又不甜腻,让人能一气扒完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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