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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稍微抬一下胳膊,就能碰到他。
她尽可以搂住,将头靠在他的肩上。
真正的近在咫尺。
但向楠有贼心没贼胆,她挪一下屁股,往他那边靠了靠,都觉得心跳骤快。
这种不敢,并非出自害怕,而是珍惜。
她从来不畏惧跟男生接触,甚至还会跟廖权杰、向桐这样熟稔的勾肩搭背,生平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陌生,也新奇。
“原来”
的感觉,原来这样令人抓心挠肝。
如果不是怕程如珩被她吓跑,向楠早就想对他告白了,说“我喜欢你”
,说“我想跟你处对象”
。
她就喜欢直来直去。
但大概,他会觉得她傻吧,哪有见面没几次,就这么莽的。
他可能不仅会觉得她傻,还觉得她疯。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将这股冲动按捺下去。
按捺不住的,还有忍不住往他身上瞟的目光。
电影院的黑暗,和时亮时暗的光线,成了最上乘的滤镜,他的轮廓也时隐时现。
大概是次数太多,程如珩终于发现了,在她又一次瞟向他的时候,他转过头来,和她的视线对上。
近得连对方眼中的碎光都看得清。
她一怔。
——完蛋,被抓包了。
这个想法浮现在向楠的脑海中时,程如珩也开口了,话中带点揶揄:“是电影不好看吗?”
她在心里回答:不,是你太好看了,这种时候还看得进电影,那是对程老师你倾城之姿的辜负。
嘴上违背心意地粉饰太平:“哦,没有,我是想问你,要不要吃爆米花,或者你渴不渴,我出去再给你买一瓶。”
程如珩客气低声:“不用了,谢谢。”
向楠心里闷得慌,到底要怎么追他啊?专业对不上,兴趣爱好对不上,就连日常生活也没什么共同语言,怎么追啊?!
她往后捋了把头发,叹了口气,这比当年学高数快不及格还要让人挫败。
她都忘了,自己的一举一动,也都落在程如珩的余光里。
他有些好笑,今天,她本是和那个叫祝逸彬的人相亲,莫名其妙把他搅进来,又是吃饭,又是看电影。
真当他看不出来么?
可奇怪的是,正因为向楠表现得太过明显,没有权谋算计,反而不令人生厌。
让人想逗逗她,看她后面会使出什么招数来。
程如珩就像只得了新玩具球的猫,试探着,用猫爪去拨弄它,时不时拨弄一下,确认它的好玩性和安全性,就上会继续玩它。
向楠就是那个球。
长到这么大,程如珩算是个挺封闭的人,不是指他内心,而是他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当然,这样的性格适合做学术,当初他的研究生导师也鼓励他继续攻读博士,说他静得下心钻研,不会被外面的浮华所扰。
读完之后,又来当老师,似乎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没有遇到任何磕绊。
但除了身边的同事、家人、同学,程如珩极少与外人深入接触,没人能破开这个口子。
他仿佛身居闹市,心却隐遁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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