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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江萍没洗衣服,阳台上空荡荡的。
林淼沿着墙找了一圈,墙上干干净净,连半个字都没有。
显然一年级之前的他,还做不出那么手欠的事情来。
林淼又扒着阳台的扶手,踮了踮脚。
他又想起自己稍大一些之后,经常爬到扶手上,在上面做无保护措施的极限运动。
那时经常有邻居因为看到他在栏杆上舍生忘死而着急地大喊大叫,但他小时候是真的皮,邻居越着急,他就越乱来。
原本顶多就是走来走去,人家一叫,直接就改成小跑。
林淼估摸着,要不是自己小时候没学过体操,很有可能还会在阳台的扶手上来一回托马斯全旋。
而阳台扶手离地面的高度大概是三米五左右,摔下去只要不是脑袋着地,一般死是死不掉的,但摔个三级残废肯定没什么问题。
“我那时候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林淼把小板凳从屋里搬出来,站上去往楼下看了眼,下一秒就直接打消了温故知新的念头。
秒怂。
“我草,原来当年哥哥我也是个视死如归的纯爷们儿,何等英雄气概!”
林淼自吹自擂了一句,旋即又忍不住道出真相,“我靠,小孩子真的没脑子的,根本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在阳台上自娱自乐了半天,林淼再次坐下来,已经是40分钟之后。
不过灵感倒是来了。
既然回来了,不如就写写现在的事情吧。
“《小院杂谈》。”
林淼开了个题,稍作思考,文字就从笔尖倾泻而出,“我出生的地方名叫天机巷,传闻曾经是古代大军驻扎时随军参谋扎营的地方,后来历经几百年的建设,最终形成了从民国时期保留至今的建筑风貌……”
专门为钱而写的东西,完全用不着考据。
所以在林淼的笔下,除了“天机巷”
三个字是真的,其他全特么瞎扯。
但瞎扯有瞎扯的好,作者写着轻松,读者看着更轻松。
而林淼那扯天扯地的神功一旦放开,更是停都停不下来。
他只恨这年头没电脑,书写的速度有点赶不上,再加上偶尔的提笔忘字,还得先标注一个羞耻的拼音在上面,等待会儿写完之后,再查字典炒上去。
只可惜用圆珠笔写的拼音,不能像铅笔字那样擦去痕迹,以后当作手稿交出去,不免有点丢面子。
林淼一口气写了1500来字,用去整整4页四百格纸。
等他揉着娇嫩的小手放下笔时,林国荣和江萍都回来了。
林淼从椅子上站起来,才惊觉时间居然过去了差不多2个半小时。
小小年纪,甚至竟感到了些微的腰酸。
他轻轻锤了锤腰部,林国荣已经走上楼来。
老林对林淼的“书法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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