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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这个字眼让她更加害怕,被养在温室里的小孩儿,在枪响时已经透支所有勇气,她更大声地哭起来,一旁短发的男孩子跟着说:“你怎么吓小孩儿啊你。”
“别说话了,”
少年说,“真挺疼。”
她身子被人颠一下,眼前的人问她:“住在哪里,知道吗?”
她愣愣地举起手中的手环,那里有路屿在她离开时一定要她绑在手上的记号,她听到少年嘶一声,大概在强忍痛感,然后叫了声朋友的名字:“把她手环摘下来。”
井池摘下来,松了口气说:“很近!
对面就是医院,你千万别死,求你了。”
第二声死顺利击破她的最后一道防线,她被吓晕过去,视线的最后一秒,仍旧是昏聩的夜,更远处刺眼的灯,淅淅沥沥的小雨能见度极低,包裹住他的脸,无法看得清晰。
可又觉得不能忘记,该怎么记住呢,她口袋里,最后一个随身携带的信物,一只弹钢琴的小兔子,她最爱的玩具。
塞进身上衣服的口袋,她彻底晕过去。
……
路栀跌坐在侧,眼泪滚滚而出,不可置信地捏住自己脉搏,然而是真的,面前的场景是真的,回忆也是真的。
到底应该庆幸我们会再次遇见,还是要祈祷宁可没有那一枪穿过皮肉的子弹。
她捂住脸,沉默地颤抖,没发出一丝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眼眶干涩地放下手,好在没有吵醒他,他因药效睡得很沉,路栀抬起手,轻轻揭开他的衣摆。
那里是一团清晰的火焰,包裹住陈年的伤口。
她小心翼翼地探出指尖,轻轻触碰,轻柔捂住。
只是颤抖,无法掩饰的颤抖。
一瞬间,像回到十年前的那个雨夜。
枪声撕破夜空。
警车鸣笛,混乱交织,叫骂、哭喊、哀嚎,她额头紧紧贴着一方温热胸膛,近到能听清骨骼里的心跳,十七岁的少年抱着她飞奔在帕伦克街头,穿过拥挤和血腥,恐惧与死亡。
她手掌微动,那团蛰伏的火焰有如实质,毫无阻隔地灼烧着她脆弱的掌心。
窗外钟楼敲出沉默的十二声钝响,歌颂即将到来的晨曦。
——原来我们早就相遇过了,在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之前。
作者有话说:
这就是独属于甜栀泡芙的宿命感。
其实这文是个双向救赎文来着,栀栀那时候还知道叫哥哥(歪歪扭扭)
明天双更,六点一更八点一更。
两百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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