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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盛夏,长途跋涉就十分要人命了。
傅清扬纵是坐在马车里命丫鬟们不停地对着自个儿猛摇扇子,也有些受不了这种炎热,心里愈发怀念起现代社会出门就是空调车的便利来。
傅清扬好歹是坐在马车里,虽然马车十分豪华且做工精良,可太阳一烤,若再碰上无风的天气,其中闷热也可想而知了。
而那些随行的士兵们就更惨了,炎炎烈日下行军,再加上盛舒煊治军颇严,要求他们军容整齐,个个身披厚重铠甲,不出三五日,面儿上就晒掉一层皮下来。
亏得这些能被盛舒煊带回帝都的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早就身经百战,不然这种折磨,铁定要倒下一批。
好在路赶得不是很急,基本都是上午和傍晚趁着凉爽的时候赶路,中午最热的时候,盛舒煊就命原地歇息,走走停停,倒也算欣赏了沿途风景。
傅清扬这一世活了那么多年还没离开过帝都,第一次出行,颇觉新奇,每次停下休整的时候,她都会四处转转,若是乡村城镇,还会采买一番,根据当地的物价和市场情况,来推算其百姓的生活状况。
这么一路上游山玩水般走到封地,已经到了秋季,北方降温要早,此时已经是红枫遍野了。
傅清扬前世就是北方人,没想到现如今居然有些无法适应北方的天气。
古代自然环境很好,没有现代那样大的风沙,可饶是如此,在江南水乡过了十几年的自己,竟然有些不适应。
傅清扬心下喟叹,坐在马车里怔怔地望着窗外的景色,边关城镇人流量大,客商往来,各种民族服饰的百姓都有,其热闹繁华竟然不比帝都逊色。
盛舒煊看到她脸上的神色,不由自豪笑道:“如何,这大同城被我治理得不错吧!”
傅清扬回过神微微一笑:“是不错,我原以为边关长年饱受战火侵袭,定然民不聊生,没想到竟会如此富庶……也难怪你会将王府选在大同。”
盛舒煊摇了摇头笑道:“我将王府定在此处,倒不是因为这里最繁华,要说繁华,涿鹿比大同还要繁华……主要因为大同是我夺回的第一个城市,这里又守着大盛北方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我才将王府建在了此处。”
傅清扬没想到其中还有如此缘由,想了想,大同被盛舒煊夺回,已经快十年了,当年惨遭鞑虏压迫的城市,如今早已恢复了生机,可见盛舒煊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说那般,只会打仗,不懂治理。
车马一进城门口就惊动了守城的将领,一路走来,百姓夹道欢迎,其热烈程度丝毫不逊于傅清扬大婚出嫁的场面。
如今盛舒煊已经成了端王爷,还娶了王妃,全城的官员都要前来迎接拜见,然后浩浩荡荡地随着车马去了王府。
傅清扬刚要下马车,盛舒煊忽然一把将她拽了回来,面色不自然地干咳一声,强作无所谓地开口道:“府里情况有些复杂,从封王旨意下来,我就没回来过,里头都是心腹在打点……一会儿要是有什么,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盛舒煊向来是利落直率之人,如今这般遮遮掩掩倒还是头回见,傅清扬不由好奇起来,反问道:“能有什么?该不是王府建得太过逾制?”
盛舒煊欲言又止,咳了声道:“下车吧!”
傅清扬这下可更好奇了,可外头官员们都等着,不是追根刨地的时候,便理了理妆容,在盛舒煊亲手搀扶下,仪态万千地下了马车。
“臣等参见王爷、王妃!”
北方边疆果然民风开放些,若是放在帝都,少不得她这个王妃要回避了,哪还能大庭广众的,和盛舒煊一起接见官员。
盛舒煊淡淡地开口:“都起来吧!”
一个留着灰色山羊胡的中年文士上前,恭谨地拱手道:“王爷,臣等一早接了信,就已经将王府打扫妥当,王爷若有什么不满,尽管吩咐!”
盛舒煊点了点头,对傅清扬道:“这位是内务司的钱大人,以后恐怕你会常同钱大人打交道的!”
钱大人忙行了一礼:“见过王妃!”
傅清扬微微点头,端庄笑道:“钱大人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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